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审〔2017〕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明溪县农业局,项目业主为明溪县农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溪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城关乡王桥村及坪埠村;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明溪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总投资约526.58万元,共分为2个合同标段。其中:A标段(明溪县瀚仙镇龙湖村)约为383.7010万元;B标段(明溪县城关乡王桥村及坪埠村)约为 142.7306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工程规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360日历天;其中各标段各关键节点的工期为 /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及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福建省内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或福建省内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要求)。
3.4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5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附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同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本项目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但被确定为该项目任何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自动放弃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明溪办事处(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曾女士,电话:13328591661、18650925899)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元人民币,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A、B标段的K值均按5%取定)。
6.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8月30日24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指定账户,并清楚注明为“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无论投一个或多个标段,每个投标人仅需提交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执行明溪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36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明溪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36号文件规定规定执行。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8.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拒绝。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福建明溪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明溪县农业局;
地址:明溪县;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98-281373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
电话:13328591661、18650925899;
联系人:曾女士、叶先生;
监督部门: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98-2813446;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账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30 3110 1001 0000 0291 70。
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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