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生态硒锌农产品种植基地招标公告

日期:2017-03-27 11:30 来源: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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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生态硒锌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明发改审【20156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城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基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明溪县城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溪县生态硒锌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明溪县城关乡罗翠村、夏坊乡李沂村、瀚仙镇洋龙村

2.3资金来源:国家专项基金及地方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743.1901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明溪县生态硒锌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拦河坝、排水沟、田间道等的修建。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项目共划分2个合同标段:A标段(城关乡罗翠村)工程施工费约511.0248万元;B标段(夏坊乡李沂村、瀚仙镇洋龙村)工程施工费约232.1653万元;

2.7工期要求:6个月;

     2.8工程质量要求:应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福建省以内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

3.8同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本项目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但被确定为该项目任何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自动放弃本项目其他标段的投标评审;

3.9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需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无不良记录,《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时无需提交,待中标公示期间由中标人持单位介绍信、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到各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提交。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3 27日至2017331日,每天上午0800分至 11 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发售),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明溪办事处(地址:三明市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4楼)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电话:曾工13328591661、叶工18650925899

4.2每合同标段招标文件费用100 /份,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另计,且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与招标资料捆绑出售,恕不单卖。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41524时前汇入并到达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于201741524时前汇入并到达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元)。投标人不管参投几个标段,均只需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根据明政办【2012126号文《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明政办【2012126号文规定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416 上午09 00分,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5)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场核验身份并全过程参加本工程的开标,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未按规定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建明溪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人:明溪县城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9

联 系人、电话:张先生151591171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三明市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4

邮政编码:365200

联 系 人: 曾工   叶工

    话:1332859166118650925899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账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0 242 658 260 010 001

单位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

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监督部门: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

电话:0598-281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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