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2023年省级预算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拨付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3〕35号)文件精神,我局聘请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11月27日对2023年省级预算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经专家现场核验,明溪县锦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均已按照批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验收予以通过。现拟对验收通过的7家企业拨付补助资金,具体金额如下:
序号 |
养殖企业名称 |
金额(万元) |
1 |
明溪县锦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113 |
2 |
明溪丰沃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06 |
3 |
三明市连圣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58 |
4 |
三明市信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165 |
5 |
福建省建明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8 |
6 |
明溪县新荣强养殖有限公司 |
33 |
7 |
明溪县江湖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27 |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598-2813732,mxny3732@163.com。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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