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拟同意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2024.9.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文旅规文〔2022〕7号)要求,结合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审核及实地勘查情况,本机关拟同意设立明溪县乐托文体校外培训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机构名称:明溪县乐托文体校外培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梦雪(中国)
机构行政负责人:杨丽坪(中国)
举办人:吴梦雪(中国)
投资人:吴梦雪(中国)
培训内容:绘画、书法
地址:福建省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99号-122-123店面
公示期: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示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与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联系(0598-2818792)。
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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