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放2024年8月“见证补贴”补贴人员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使用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办〔2015〕194号)文件精神,经“见证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比对通过,现将符合享受见证补贴的2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
公示电话:0598-2813553
附件:明溪县2024年8月拟发放“见证补贴”补贴人员名单
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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