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县级“三品一标”品牌创建项目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十四五”品牌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明政办〔2021〕23号)。
2.补助对象:在明溪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三品一标”获证主体。
3.补助内容:奖补资金主要支持我县名特优新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建设,推动“绿色+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
4.补助标准:1.绿色食品。对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奖励2万元,奖励帮助申报机构0.5万元。
2.有机食品、“良好农业规范”(GAP)。对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指通过农业农村部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和“良好农业规范”(GAP)的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含原料)奖励4万元,奖励帮助申报机构1万元。
3.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对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奖励10万元,奖励帮助申报机构2万元。
5.申报程序:申请单位向所属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6.公示期限:长期
咨询电话:0591-2864155(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1-2813732(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9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