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放2024年第一批明籍优秀人才家庭奖励补助的公示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委人才〔2022〕1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22〕214号)、《明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4号)文件精神,经明溪县民政和人社局初审,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审,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名毕业生符合发放奖励条件,拟发放2024年第一批明籍优秀人才家庭补助42000元,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
公示电话:0598-2813562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正常上班时间
附件:明溪县2024年第一批明籍优秀人才家庭奖励补助申请对象名单
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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