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1-06 11:09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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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法治责任,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增强学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和“以案释法”等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落实到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执法水平等法治建设各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切实加强民主科学决策,每月召开党组会,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项目决策都能做到事前提议、集体讨论决策,大额资金拨付都及时上会讨论,干部任免都上会集体研究,不搞个人专断,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在班子成员内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了部班子成员内部良性的监督机制。抓好依法行政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纠纷矛盾、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发展和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我局落地见效。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监察法》《国防动员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丰富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疫情防控等工作稳步推进。继续利用局大楼视频电视、LED字幕、政务公开栏、普法走廊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完成普法责任田布展,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及时更新宣传教育内容,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日宣传,通过志愿者服务,走上街头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住建法律法规宣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扎实抓好“三项制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将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上网公开,并在局办公大楼、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等处公开执法人员名单、执法流程、服务指南和投诉监督方式,方便群众办事;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按照要求佩戴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在送达有关执法文书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各环节、场所、记录形式、要素等内容,采用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全过程(包括现场踏勘)进行记录并归档,基本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调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成员,明确法制审核人员不承办具体行政执法事务。
  四、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54项,其中即办件事项44项,即办程度比例占81.48%,所有事项合计办理时限由法定时限1027个工作日缩短至承诺时限65个工作日,缩短时限达93.67%,办理事项全程网办可办率达到100%。针对10类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其中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一般社会投资的工业类项目(涉及特殊建设工程的除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审批,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大幅缩短审批时限,其中施工许可阶段由3个工作日缩减至即办件,竣工验收阶段由6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将有关我局的部门职能、与本局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其实施情况、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便民服务事项等有关文件进行公开。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含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城乡建设类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和其他应公开信息1条),没有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发布公告公示10条,通过“住房保障”栏目发布公租房配租及人员清退名单等信息7条,财政资金相关内容4条,双公示84条(行政许可62条,行政处罚22条)。
  六、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集中开展市容市貌管理整治44次,劝导流动摊点7602处,店铺占道经营2679处;下发《行政执法提示书》34份,《行政告诫书》8份,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1份。强化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治理,集中清理非法小广告815处,清理各类广告牌(条幅)1000块(条),4108平方米。开展建筑渣土巡查834次,联合执法18次,落实整改209起,清理沿街沿河建筑垃圾133车。收运餐厨废弃物总量1104.2吨,餐厨剩余物收运率达96%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油烟联合执法整治41次,检查城区烧烤店、小炒店、大型餐饮店等经营户332家次,整治油烟污染经营户29家,共处理油烟投诉82起,办结82起,宣传推广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92次。
  七、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编制并对外公布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改立释”和“三定”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实行动态调整。今年共调整195项,其中新增104项,取消51项、更改设定依据和名称40项;完成赋予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梳理,共梳理169项行政处罚事项,已经完成第一批赋权47项。
  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管职责,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打造法治化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对建筑施工、建筑市场、合同履约、房产中介、燃气安全、物业企业、园林绿化、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等事项开展检查163次,共检查1023项(家),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119份,查处3起串通投标案件,给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记501.2分,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记388.6分。 
  九、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信访。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信访答复工作作为接受监督、凝聚民智、实现民意、转变作风,推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做到办前征询意见、办中沟通协商、办后回访问效,并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办理进展情况,保障代表委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34件,共受理各类诉求件723件(其中,信访局转办9件,三明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714件),办结率100%。
  十、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按照《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明溪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对目前正在实施的48份以政府名义或本局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未发现有不符合计划生育、公平竞争等规定的文件。
  十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法治队伍工作能力,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行政执法资格与评先评优、职称聘用相联系,组织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新增持证人员28人;举办3场次执法培训,共培训120人次。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有关适用法律的重大问题,由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和论证,保证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和行政执法合法适当。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行政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行政处罚部门和业务股室协作不畅等。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创新学习教育方式,丰富创新宣传形式,加强法治能力建设,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执法,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改革,落实“三项制度”,大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明溪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住建力量。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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