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1-05 08:44 来源:明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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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融入财政各项工作中,不断深化财政法治建设,全面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我局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贯彻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法治思维。我局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财政工作的生动实践。同时结合财政具体业务工作,组织全局人员对《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规开展学习,形成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二)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通过“每周学习”、“道德讲堂”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精神,以“宪法日”、“禁毒宣传月”、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契机,依托LED电子屏、微信工作群、宣传栏、观看法治影片等载体,广泛宣传《民法典》《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留抵退税政策、强农惠农政策等。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最大限度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减少办事材料,切实做到为民担当,脚踏实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二是积极推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法依依规公开政务信息,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间,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明确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一系列管理条例,限制市场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确保法治经费落实到位。我局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截至目前,2022年共安排司法、公安、政法等经费2988万元,重点保障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扫黑除恶、法律援助、平安明溪建设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为法治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我局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法律制度并积极参与司法局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022年我局参加司法考试5人,通过5人,通过率达100%,进一步强化了财政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对全局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工作质量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二是严格财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2022年我局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等共计8次检查,严格按照《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的通知》(明政文〔2022〕47号)等文件精神,对县内相关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三是聘请法律顾问,提升依法行政与执法能力。单位与福建归化律师事务所签订年度服务合同,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以及提供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为我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我局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的场次仍然较少,还需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在新形势下对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方法创新不够,面向社会宣传财政法律知识的手段仍需进一步扩宽。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逐项落实《明溪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中涉及县财政的工作任务,亲自部署并抓好督办落实。

  (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我局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对于重大事项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研究、集中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搞个人专断、不搞“一言堂”。

  (三)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我局主要负责人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等,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重要读本及法律法规,部署预算等业务股室,围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财政政策,对相关部门送法释法。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推动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升行政执法素质。深入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严格行政执法干部学法常态化,落实“以案释法”等多形式的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二)强化监督,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完善财政监督职能,规范财政收支监督程序和监督手段,依法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和对财政资金运行绩效监控,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提高财政监督队伍执法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加大宣传,提高法治工作水平。继续将《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出台的相关惠企惠农政策列入普法清单,推动各股室积极开展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工作,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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