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现将我局组织编制的《明溪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规划成果上网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三十天,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告知我局。联系人:小邓(电话:0598-2810017;邮箱:mxxghz@163.com)
一、规划基本情况
1、区位:明溪县经济开发区。
2、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2.54公顷。
3、用地性质:排水用地(U21)。
二、公示期限
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2月20日。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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