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老区办关于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公告

日期:2021-07-20 10:32 来源:明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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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38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文件精神,现将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万元)项目建设及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公告期间对所公告内容如有异议、意见、建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明溪县老区办反映。
  公告时间:2021年7月21日—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陈建华
  联系电话:0598-2819059    15159135559
  电子邮箱: mxlqb@163.com

  附件: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表 


明溪县老区办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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