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老区办关于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公告
日期:2021-07-20 10:32
来源:明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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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38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文件精神,现将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万元)项目建设及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公告期间对所公告内容如有异议、意见、建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明溪县老区办反映。
公告时间:2021年7月21日—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陈建华
联系电话:0598-2819059 15159135559
电子邮箱: mxlqb@163.com
附件: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表
明溪县老区办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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