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2020年以工代训补贴公示
为积极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237号)要求,我县组织实施以工代训工作,经我局审核,拟对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紫杉园生物有限公司、明溪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福建龙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金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工代训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反映。公示电话:0598-2813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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