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旻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核苷类中间体等系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9-05-19 11:08 来源: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

    三明市国投环境科技研究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三明旻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含氟核苷类中间体等系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向公众公示以下内容: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本公司索取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如下所示,公众可自行下载查阅报告书内容。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5km的居民集中区、村庄等敏感保护目标及相关单位或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从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开后,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后按以下联系方式反馈给本公司:

    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18657695899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经济开发区D30号;Emal101269034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项目选址于明溪经济开发区D30号,项目属园区规划环评中的具体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三十一条,本公示期为公开后10个工作日,即2019520~531日。

 

三明旻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