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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宝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向我局提出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请。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企业或个人对上述申请资质注销的企业若有异议,可拨打0598-2867695反馈。
若无异议,公示期满,福建省宝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作废,该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