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同意,从2019年4月22日开始,县委派出巡察一组至三组第一批分别对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派出巡察四组对县物资总公司、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枫溪乡开展巡察“回头看”,每个单位巡察时间为20天左右。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
巡察一组 |
巡察二组 |
巡察三组 |
巡察四组 |
被巡察 单位 |
县财政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 |
县物资总公司 县农业农村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枫溪乡 |
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曾承伟 副组长:张彬祥 |
组 长:张元诚 副组长:涂学章 |
组 长:王德贤 副组长:杨秋香 |
组 长:郑小丹 副组长:傅兴芳 |
专门值班 电 话 |
15960960198 (8:00—20:00) |
15960960558 (8:00—20:00) |
15960960096 (8:00—20:00) |
15960967796 (8:00—20:00) |
通信地址 |
明溪县030号 邮政信箱 |
明溪县031号 邮政信箱 |
明溪县032号 邮政信箱 |
明溪县033号 邮政信箱 |
信访受理 范 围 |
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明溪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2866928。
中共明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