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扶贫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06-24 18:22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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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农〔202064

  各乡(镇)人民政府,雪峰农场:  

  根据《明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0〕2号),2020年鲤城区对口帮扶资金(1200万元)和2020年县级财政扶贫配套资金(312.709万元)用于支持村集体回购自愿放弃小额信贷投入光伏电站所占资金,回购部分资产确权给村集体。脱贫攻坚期内村集体回购部分的光伏收益按原贫困户小额信贷资金所占比例归贫困户所有;攻坚期后光伏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现根据各乡镇贫困户投入光伏项目的小额信贷情况,将以上资金进行分解,资金分配明细详见附件1。
  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做好确权登记,确保程序规范;要及时做好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属于贫困户的收益要及时分配到位,属于村集体的收益要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

  附件:1.2020年扶贫资金分配表
  2.各乡镇各村贫困户投入光伏项目贷款情况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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