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市县两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05-22 15:03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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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农〔202052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的通知》和《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0〕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市县两级配套资金38.45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05 —生产发展”预算科目,主要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市、县级各100元/户)、补助企
  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市级300元/人、县级200元/人),对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重点帮扶对象予以优先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
  各乡(镇)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并及时将资金拨付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1.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市县两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市县两级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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