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枫溪乡退出的公示
明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枫溪乡退出的公示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及《三明市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经对枫溪乡2018年退出市级扶贫开发重点乡申请进行审核,枫溪乡符合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退出有关要求和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2月11日-2日2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至县扶贫办,联系电话8759926。
明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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