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溪县2023年度服务业扶持政策奖励企业(主体)名单的公示
根据《明溪县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试行)》(明政办〔2023〕3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主体)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县三产服务中心审核及县政府会议研究,三明市夜夜音乐会所娱乐有限公司、明溪县永喜洗涤有限公司、德亨仁厚(明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主体)符合2023年度服务业扶持政策奖励申报条件,决定给予56家企业(主体)相应资金补助。现根据有关程序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0日),如对补助内容有疑义,请将意见反馈至县三产服务中心(县发改局)。
联系人:蔡敏晔;电话:0598-8753065。
附件:明溪县2023年度服务业扶持政策奖励企业(主体)名单
明溪县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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