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对象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2-10-12 09:43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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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文件要求,经农场主申报,专家评审,局务会议研究,拟支持明溪县金全家庭农场等5家家庭农场示范场实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拟支持明溪县乐土农机专业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示范社实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对象(每户补助2万元,建设项目资金不少于3.34万元):明溪县丰兴生态农场、明溪县金全家庭农场、明溪县罗坑生态农场、明溪县良珍生态农场、明溪县兴爱家庭农场。

  2、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对象(每户补助8万元):明溪县乐土农机专业合作社、明溪县姜坊溪禾香大米专业合作社、明溪县明辉水稻专业合作社、明溪县惠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明溪县绿之源果蔬专业合作社。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2日—10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8—2813732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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