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明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8号)和《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16号﹜精神,为保质保量完成培育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明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明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省级资金)实施方案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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