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研究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纪要》(〔2022〕1号)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严格按照《明溪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委振兴办〔2020〕1号)的有关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明溪县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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