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日期:2018-11-13 16:05 来源:明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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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按照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我县财政部门积极开拓思路,创新举措,精准发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一、全县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0860万元,占年初预算49379万元的82.75%,比上年同期36177万元增收4683万元,增长12.94%。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855万元,占年初预算17219万元的80.46%,比上年同期12776万元增收1079万元,增长8.4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05万元,占年初预算32160万元的83.97%,比上年同期23401万元增收3604万元,增长15.40%,增幅排名全市第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046万元,占年初预算23512万元的81.01%,比上年同期16471万元增收2575万元,增长15.63%;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59万元,占年初预算7863万元的101.22%,比上年同期7016万元增收943万元,增长13.44%。

  2、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022万元,占年初预算85914万元的149.01%,比上年同期132287万元减支4265万元,减少3.2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839万元,占年初预算78388万元的154.15%,比上年同期125115万元减支4276万元,减少3.42%;乡镇支出7183万元,占年初预算7526万元的95.44%,比上年同期7172万元增支11万元,增长0.15%。

  (二)基金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1-10月全县基金收入完成22671万元,占年初预算18700万元的121.24%,比上年同期18483万元增收4188万元,增长22.6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完成22156万元,占年初预算18000万元的123.09%,比上年同期17736万元增收4420万元,增长24.92%。

  2、1-10月全县基金支出29365万元,占年初预算18700万元的157.03%,比上年同期11986万元增支17379万元,增长144.99%。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8183万元(其中县本级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27938万元),占年初预算18600万元的151.52%,比上年同期10031万元增支18152万元,增长180.96%。

  二、预算执行特点

  (一)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增幅位居全市第二

  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0860万元,占年初预算49379万元的82.75%,比上年同期36177万元增收4683万元,增长12.9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05万元,占年初预算32160万元的83.97%,超出序时进度0.6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23401万元增收3604万元,增长15.40%,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76%),增幅排名全市第二。

  从结构上看,税收收入呈增长态势,1-10月税性收入完成17438万元,同比增收782万元,增长4.70%,占地方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64.57%,比上年同期税性比下降6.61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增幅增长,1-10月非税收入完成9567万元,同比增收2822万元,增长41.84%,主要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增收3169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减收1097万元(专户利息),罚没收入增收554万元。

  从部门上看,国税、财政增收,地税减收。①国税部门1-10月完成(指地方级收入,下同)9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0%,落后序时进度6.73个百分点,同比增收883万元,增长10.39%。②地税部门1-10月完成8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3%,落后序时进度14.10个百分点,同比减收10万元,下降0.12%。③财政部门1-10月完成收入9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9%,同比增收2746万元,增长43.79%。

  从税种上看,主体税种增收、小税种减收。1、主体税种1-10月完成11919万元,同比增收952万元,增长8.68%。①增值税入库5126万元,同比增收408万元,增长8.65%; ②“营改增”增值税入库2930万元,同比增收316万元,增长12.09%;③企业所得税入库2262万元,同比增收360万元,增长18.93%。④个人所得税入库1600万元,同比减收110万元,下降6.43%,海斯福缴纳的一次性个人所得税536万元比上年佳维贸易股权转让入库一次性个人所得税840万元减收304万元。2、地方小税种1-10月完成5519万元,同比减收170万元,下降2.99%,主要是资源税增收182万元,烟叶税减收363万元。

  (二)乡镇收入增长较快

  1-10月乡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59万元,占年初预算7863万元的101.22%,超出序时进度17.8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7016万元增收943万元,增长13.44%,主要是营改增增值税增收873万元,资源税增收182万元(其中城关增收232万元)。除夏阳、夏坊、盖洋收入负增长外,其余六个乡镇收入均呈现正增长。

  (三)支出进度快,重点支出得到保障

  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022万元,占年初预算85914万元的149.01%,超序时进度65.6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132287万元减支4265万元,减少3.22%,其中,八项重点支出完成98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6.86%,与去年同期相比减支8007万元,减少7.53%。

  减支较大的科目有: 1.节能环保支出7434万元,同比减支3867万元,减少34.22%,主要是上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污水管网建设1699.78万元,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32.64万元;2.城乡社区支出13651万元,同比减支4109万元,减少23.14%,主要是上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力度

  围绕全年收支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坚持把抓好收入作为全年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千方百计促进财政增收。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财税政策变化,加强中长期税收监测和综合分析,做好风险预判,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及时了解掌握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新情况,加大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切实加强依法治税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不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加快支出进度。把支出进度作为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建立财政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注重优化结构、用好增量、激活存量,做到有保有压,加强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对绩效不高、资金沉淀的要减少或不再安排预算,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优化支出结构,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突出以人为本,按照“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的原则,加大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的倾斜力度,确保民生支出稳步增长。一是推动民生事业发展。继续支持教育布局优化调整,支持学前教育和乡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和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大小额贷款、下岗再就业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稳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二是扎实推进扶贫工作。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打破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部门界限,整合部门间功能相似的扶贫项目资金,集中财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财政扶贫精准度。三是加大各类社会事业保障力度。继续支持住房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文体惠民和交通便民工程,优化公共交通补贴机制,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继续加强存量资金和地方债务管理

  一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要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继续做好地方债务置换和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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