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份明溪县财政收支情况

日期:2017-11-15 10:11 来源:mxcz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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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深入开展“五比五晒”活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一、全县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177万元,占年初预算46363万元的78.03%,比上年同期34134万元增收2043万元,增长5.99%。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2776万元,占年初预算16663万元的76.67%,比上年同期12728万元增收48万元,增长0.3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01万元,占年初预算29700万元的78.79%,比上年同期21406万元增收1995万元,增长9.32%,增幅排名全市第三;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471万元,占年初预算22550万元的73.04%,比上年同期16019万元增收452万元,增长2.82%;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016万元,占年初预算7070万元的99.24%,比上年同期5529万元增收1487万元,增长26.89%。

  2、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287万元,占年初预算83746万元的157.96%,比上年同期119322万元增支12965万元,增长10.87%;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115万元(含省市专项支出72473万元),占年初预算76173万元的164.25%,比上年同期113035万元(含省市专项54064万元)增支12080万元,增长10.69%;乡镇支出7172万元,占年初预算7573万元的94.70%,比上年同期6287万元增支885万元,增长14.08%。

  (二)基金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1-10月全县基金收入完成18483万元,占年初预算12550万元的147.27%,比上年同期10770万元增收7713万元,增长71.6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完成17736万元,占年初预算12000万元的147.80%,比上年同期10197万元增收7539万元,增长73.9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462万元,占年初预算350万元的132%,比上年同期296万元增收166万元,增长56.08%。

  2、1-10月全县基金支出11986万元(含省市专项支出3223万元),占年初预算12550万元的95.51%,比上年同期9848万元增支2138万元,增长21.71%。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031万元(其中县本级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3614万元),占年初预算12000万元的83.59%,比上年同期8136万元增支1895万元,增长23.29%;其他支出403万元(其中县本级彩票基金支出400万元),占年初预算450万元的89.56%,比上年同期244万元增支159万元,增长65.16%。

  二、预算执行特点

  (一)财政收入呈现正增长,增幅位居全市第三

  1-10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01万元,占年初预算29700万元的78.79%,落后序时进度4.5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21406万元增收1995万元,增长9.32%,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88%),增幅排名全市第三。全县九个乡镇除枫溪、夏坊、雪峰收入负增长外,其余六个乡镇呈现收入正增长。

  从结构上看,税收收入呈增长态势。1-10月税性收入完成16656万元,占地方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1.18%,同比增收2412万元,增长16.93%,主要是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增收较大;非税收入呈现减收。1-10月非税收入完成6745万元,同比减收417万元,下降5.82%,主要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专户利息收入)同比减收1480万元。1-10月税性比重达71.18%,比上年同期增加4.64%。

  从部门上看,国税增收,财政、地税减收。①国税部门1-10月完成(指地方级收入,下同)8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2%,落后序时进度7.01个百分点,同比增收2580万元,增长43.60%。②地税部门1-10月完成8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9%,落后序时进度10.54个百分点,同比减收41万元,减少0.47%。③财政部门1-10月完成收入6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0%,同比减收999万元,下降14.66%。

  从税种上看,主体税种增收、小税种增收。1、主体税种1-10月完成10967万元,同比增收1054万元,增长10.63%。①增值税入库4718万元,同比增收1243万元,增长35.77%,主要是受营改增全面扩围地方收入分成提高到50%及矿产品价格大幅增长影响;“营改增”增值税入库2614万元,同比增收1633万元,增长166.46%;主要是受房地产行业回暖影响;营业税入库23万元,同比减收950万元,下降97.64%,主要是受2016年5月1日起全面营改增的影响;③企业所得税入库1902万元,同比减收12万元,减少0.63%。④个人所得税入库1710万元,同比减收860万元,下降33.46%。主要是海斯福去年入库一次性个人所得税1936万元,今年佳维贸易股权转让入库一次性个人所得税840万元。2、地方小税种1-10月完成5689万元,同比增收1358万元,增长31.35%,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大幅增收。其中,土地增值税入库681万元,同比增收522万元,增长328.30%;主要是房地产行业回暖;资源税入库935万元,同比增收315万元,增长50.81%。主要是矿山企业价格大幅上涨。

  (二)支出进度加快,重点支出得到保障

  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287万元,占年初预算83746万元的157.96%,超序时进度74.6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119322万元增支12965万元,增长10.87%,其中,八项重点支出完成106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0.43%,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支10866万元,增幅11.37%。

  增支较大的科目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08万元,同比增支867万元,增长7.14%; 2.公共安全支出8059万元,同比增支1407万元,增长21.1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01万元,同比增支615万元,增长69.41%; 4.节能环保支出11301万元,同比增支6049万元,增长115.18%;5.城乡社区支出17761万元,同比增支5417万元,增长43.88%。6.交通运输支出2918万元,同比增支236万元,增长8.80%。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05万元,同比增支317万元,增长46.08%。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一)强化税收征管,有效组织各项收入

  一是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税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信息传递,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项目的税源监控,进一步完善征管手段;二是全面落实政策,密切关注名儒御景、欧华大厦等房地产项目建设和销售,确保相关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强化收入的日常监测,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挖掘增收潜力,特别是要做好乡镇零星工程税收征缴工作,确保全年收入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政策扶持,促进产业平稳发展

  一是我县氟精细化工、生物与新医药、气动工具三大特色主导产业市场前景较好,且具有明显优势,继续加大对三大特色主导产业的扶持力度,使其尽快形成我县支柱型产业;二是继续实施企业纳税贡献奖、扶持总部经济及建筑业发展、促外贸稳增长等积极财政政策;三是加大对环保产业、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的支持力度,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文件精神,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统筹安排,增加资金有效供给。一是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提高工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需求;三是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加快吉泉铁路明溪枢纽中心、实小搬迁、卫生综合大楼、黄沙坑水库、城区基础设施、农田水利等项目建设,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清理盘活财政专户和部门存量资金统筹安排,促使重点项目尽早完工,确保工程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附件:2017年10月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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