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福建省PPP引导基金

日期:2017-02-15 15:09 来源:明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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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省财政厅按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要求,与兴业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福建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引导基金。

  基金总规模200亿元,其中省财政厅、兴业银行分别出资20亿元,为劣后级合伙人。目前,财政厅已印发《福建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并完成了基金公司工商登记,基金管理专职团队也已到位,正着手进行项目摸底和筛选,制订项目审批流程。合伙协议、理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文本已完成多轮沟通协商,待出资人各自履行内部审签程序后可签署合伙协议。近期有望召开福建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引导基金第一届理事会,正式启动运作,为省内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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