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明溪县审计局预算说明

日期:2018-01-31 11:15 来源:审计局
| | | |

           2018年度

 

 

福建省明溪县审计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以及县有关审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县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级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县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省、市驻明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明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一)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审计干部教育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审计科研工作;受理审计举报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明溪县审计局包括7个机关行政股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财政核拨

6

4

网络审计工作站

财政核拨

5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审计局主要任务是: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主动融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履行审计法定职责。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加强对财政改革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规范经济行为。

(三)加强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继续开展对部分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提高政府的投资效益,减少损失浪费。

(四)全面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审计工作任务。

(五) 加强对社会关注重点资金、重点部门审计和调查,年内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社会关注的民生资金审计。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收    入

 

支    出

 

收入项目类别

预算数

支出项目类别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74.22

一、基本支出

167.22

二、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人员支出

125.88

三、财政专户拨款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6.20

四、单位其他收入

15.00

     公用支出

15.14

五、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二、项目支出

122.00

收入合计

289.22

支出合计

289.22

二、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资金来源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单位其它收入

 

 

1

2

3

4

5

6

 

明溪县审计局

289.22

274.22

 

 

 

15.00

三、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资金来源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单位其它收入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明溪县审计局

 

 

289.22

125.88

26.20

15.14

122.00

289.22

274.22

 

 

 

15.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收    入

支    出

收入项目类别

预算数

支出项目类别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74.22

一、基本支出

167.22

二、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人员支出

125.8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6.20

 

 

    公用支出

15.14

 

 

二、项目支出

122.00

收入合计

274.22

支出合计

289.22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7.22

167.22

 

20108

审计事务

167.22

167.22

 

2010108

行政运行

167.22

167.22

 

 

人员支出

125.88

125.8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6.2

26.20

 

 

公用支出

15.14

15.14

 

2010804

审计业务

122.00

 

122.00

 

公用支出

122.00

 

122.00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         计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25.8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1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6.20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309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310

资本性支出

0

311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312

对企业补助

0

313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0

399

其他支出

0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25.88

30101

基本工资

 

30102

津贴补贴

 

30103

奖金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107

绩效工资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113

住房公积金

 

30114

医疗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14

30201

办公费

 

30202

印刷费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30213

维修(护)费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2.2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30229

福利费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6.20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30303

退职(役)费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30306

救济费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09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309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902

办公设备购置

 

30903

专用设备购置

 

30905

基础设施建设

 

30906

大型修缮

 

309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908

物资储备

 

30913

公务用车购置

 

309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9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922

无形资产购置

 

30999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310

资本性支出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1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31101

资本金注入

 

311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12

对企业补助

 

31201

资本金注入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1204

费用补贴

 

31205

利息补贴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13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31302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31303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399

其他支出

 

39906

赠与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99

其他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2.2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2.2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

0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明溪县审计局收入预算为289.22万元,比上年增加14.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2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9.22万元,比上年增加14.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5.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2万元,公用支出15.14万元,项目支出1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9.22万元,比上年增加14.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项级科目)125.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级科目)26.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用支出(项级科目)15.14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日常办公运转支出。

(四)项目支出(项级科目)12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结算项目审计业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0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5.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局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5.5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陪餐人数、用餐规格进行了限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车改革,单位未保留车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明溪县审计局共设置0项目绩效目标注:包括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表及说明

单位2018年度进行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明溪县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4万元,比2017年增加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审计外出业务增加,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明溪县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明溪县审计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