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明溪县民政局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8-02-01 11:18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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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第三部分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民政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民间组织发展规范。

()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等移交地方管理的接收安置工作。拟定和协调落实有关优待、优抚、安置政策,负责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审核和报批,以及定期抚恤、生活补助和优待金发放。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县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核查、上报和发布灾情,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有关防灾减灾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农村住房保险等工作。

()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和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城乡生活无员救助工作。负责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与管理。

()拟订层群众自治建和小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小区体系建,提出加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的建,推民主政治建

()负责乡()、建制村的立、撤并、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作,组织行政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拟订福利事业发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福利事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福利彩票售和金管理工作,管理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组织导社会捐助工作,同有关部门研究落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老年人、孤儿和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老龄业发展工作。

()负责县内地居民婚姻登管理、儿童收管理工作,办理本行政域范围内地居民婚姻登和儿童收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负责民政财务工作,指监督民政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一)负责县殡葬管理,推行葬改革,指导殡葬服机构的建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对县老龄工作的宏合管理、查督促和组织协调负责县老龄委成员单位的联络、沟通;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完成上级老龄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十三)革命老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会发,协调办理涉及老的事负责革命“五老”人生活优待管理工作,系和指导县进会工作。

(十四)同有关部门拟订工作人才伍建设规划和相政策,指导社会工作人才伍和相志愿者伍建

(十五)办县委、政府交的其它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明溪民政局包括8关行政股室,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明溪县民政局

全额拨款

25

20

明溪县老区办

全额拨款

4

3

明溪县福利中心

全额拨款

10

10

明溪县殡仪馆

全额拨款

5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明溪县民政局部门主要任务是:明溪民政局的主要任是:1、救 2、城低保 3、优安置 4、福利企 5医疗救助 6、基 7、地名管理 8村五保 9、慈善事 10、民间组织管理 11、婚姻登 12葬管理。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2018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明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有效推进扶贫和救助工作开展。积极争取省上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倾斜,加大对我县低保资金补助力度,推动我县城乡低保一体化发展。继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确保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用足、用活、用好临时救助资金,发挥临时救助在农村扶贫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和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做好滞留人员多元化安置工作,推动解决长期滞留人员中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

(二)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限时完成已建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工作,深化“三社三化”居家养老、“三自三助”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加大居家养老专业组织的培育力度,通过政府补助、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协调指导、评估认证等方式,推进居家养老专业组织服务能力,打造特色品牌。进一步盘活敬老院,引导各方力量参与帮扶敬老院建设,开展“敬老院+光伏”试点工作,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就餐、配餐、送餐”服务模式,解决居家老年人就餐“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不断增强灾害防御能力。继续深化救灾款物规范化、精细化、程序化管理工作,夯实防灾减灾工作基础,助推“阳光民政”建设,确保救灾款物从采购、分配、发放等环节的公开、透明。继续开展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继续推进2018年农房叠加保险工作,做好保费统筹上缴以及相关出险理赔工作。以“国家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契机,加强防灾减灾宣传。

(四)持续推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开展。积极开展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驻明部队等双拥活动,继续推进双拥文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关爱结对”、“下访大谈心”活动,加大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困难问题力度,有效维护全县复退军人群体的稳定扎实完成军改期间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伤病残军人等接收安置。全面落实优待政策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妥善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突出挖掘和弘扬烈士精神,做好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深入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做好2018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村主干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对民俗节日、红白事等大操办现象专项整治工作,争取明年实现红白理事会全覆盖。继续实施2018年社区综合服务站项目建设工作,继续招募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力争再创建2个以上农村社区建设省级示范单位,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我县农村社区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

(六)着力优化专项事务管理。做好社会组织的整治工作,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有效督促社会组织及法人代表规范自己的行为。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审批、社会组织评估、“双随机”抽查等日常工作。做好国家及省级地名“二普”验收准备工作,做好各自然村标志牌设置,清理不规范地名,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

(七)老区建设工作。1、抓好政策扶持对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里《实施意见》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和对接,积极策划项目,向上争取资金,主动融入发展大局,进一步做好老区服务工作,推进我县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和跨越发展。

2、加大宣传扩大老区影响。加大中央和省、市有关老区政策和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宣传我县老区的历史贡献和地位,加强对各级领导和广大青少年的宣传,让老区观念深入人心,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老区意识,提高明溪苏区的知名度。做好红色革命遗址遗迹挖掘、修缮工作,使之成为集纪念、教育、宣传、游览等功能于一体的红色旅游精品。

3、做好老区扶建项目申报和管理。继续做好下一年度老区项目申报工作,争取省市老区部门的扶持,抓好扶建项目资金的管理,发挥老区扶持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切实把老区建设最急、老区群众最盼的项目列入扶持计划,扎实抓好市委市政府苏区调研办实事项目的落实,把苏区调研项目办成让群众受益的“民心工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扶建资金项目的使用管理,保证扶建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老区办工作优势,扎实推进挂点村精准扶贫工作,努力为挂点村和群众解难事、办实事。

4、推进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组织协调,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老区工作的新路子,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促进老区工作深入开展,积极配合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台和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抓好省市重点扶贫开发村、老区基点村的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等工作,策划好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改善老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继续抓好老区科技示范工作,重点培养和扶持有规模、有潜力、有影响、有效益的科技示范基地,采取多种渠道加强老区实用人才培训,进一步辐射引领周边的群众脱贫致富。提高老区农民科技文化和致富技能。继续组织发动老建委、老促会理事成员单位开展为老区办实事活动,共同推动老区加快发展。

5、提高“五老”人员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革命“五老”人员服务工作,认真做好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生活医疗补助发放工作,组织开展慰问活动,做好“五老”人员优抚工作,维护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权益。同时尽可能在医疗补助、生活资助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把党和政府对革命“五老”人员的关怀落到实处,保证革命“五老”人员安度晚年。

6、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老区办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振奋精神,勤奋工作,为加快老区建设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收入项目类别

预算数

支出项目类别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88.69

一、基本支出

527.88

二、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人员支出

278.52

三、财政专户拨款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3.12

四、单位其他收入

199.84

     公用支出

226.24

五、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二、项目支出

460.65

收入合计

988.53

支出合计

988.53

注: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报表由财政一体化系统导出,下同

二、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资金来源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单位其它收入

**

**

1

2

3

4

5

6

702001

明溪县民政局

656.47

652.63

 

 

 

3.84

702001

明溪县老区办

31.78

31.78

 

 

 

 

702001

明溪县社会福利中心

77.01

77.01

 

 

 

 

702001

明溪县殡仪馆

223.27

27.27

 

 

 

196

 

 

 

 

 

 

 

 

 

 

 

 

 

 

 

 

 

 

 

 

 

 

 

 

 合计

 

988.53

788.69

 

 

 

199.84

三、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资金来源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单位结余结转资金

单位其它收入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702001

县民政局

2080201

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194.30

170.74

13.96

9.60

 

194.30

190.46

 

 

 

3.84

702001

县民政局

2080899

抚恤-其他优抚支出

104

 

 

 

104

104

104

 

 

 

 

702001

县民政局

2080999

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75

 

 

 

75

75

75

 

 

 

 

702001

县民政局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房叠加保险

5.25

 

 

 

5.25

5.25

5.25

 

 

 

 

702001

县民政局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济-精简人员生活救济

9

 

 

 

9

9

9

 

 

 

 

702001

县民政局

2081599

其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20

 

 

 

20

20

20

 

 

 

 

702001

县民政局

2081002

老年福利-高龄补贴及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服务经费

177.4

 

 

 

177.4

177.4

177.4

 

 

 

 

702001

县民政局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老复员军人生活定补经费

16.6

 

 

 

16.6

16.6

16.6

 

 

 

 

702001

县民政局

2080299

其他民政事业支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救助站工作经费、遗属补助

45.64

 

 

3

42.64

45.64

45.64

 

 

 

 

702002

县民政局

20802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村级民政协理员津贴

5.28

 

 

 

5.28

5.28

5.28

 

 

 

 

702003

县民政局

2080205

老龄事务-老促会业务费

2

 

 

2

 

2

2

 

 

 

 

702001

县民政局

 

拥军优属-双拥经费

2

 

 

2

 

2

2

 

 

 

 

702001

县殡仪馆

2081004

社会福利-殡葬

223.27

24.45

2.1

196.72

 

223.27

27.27

 

 

 

196

702001

县老区办

2080201

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26.3

22.87

1.87

1.56

 

26.3

26.3

 

 

 

 

702002

县老区办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

0.05

 

 

 

0.05

0.05

0.05

 

 

 

 

702003

县老区办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

5.43

 

 

 

5.43

5.43

5.43

 

 

 

 

702001

县福利中心

2081005

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67.27

60.46

5.19

1.62

 

67.27

67.27

 

 

 

 

702001

光荣院

2081005

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9.74

 

 

9.74

 

9.74

9.74

 

 

 

 

合计

 

 

 

988.53

278.52

23.12

226.24

460.65

988.53

788.69

 

 

 

199.8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收入项目类别

预算数

支出项目类别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88.69

一、基本支出

328.04

二、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人员支出

278.5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3.12

 

 

    公用支出

26.40

 

 

二、项目支出

460.65

 

 

 

 

 

 

 

 

收入合计

788.69

支出合计

788.69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2080201

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190.46

190.46

 

2080899

抚恤-其他优抚支出

104

 

104

2080999

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75

 

75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房叠加保险

5.25

 

5.25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济-精简人员生活救济

9

 

9

2081599

其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20

 

20

2081002

老年福利-高龄补贴及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服务经费

177.4

 

177.4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老复员军人生活定补经费

16.6

 

16.6

2080299

其他民政事业支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救助站工作经费、遗属补助

45.64

3

42.64

20802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村级民政协理员津贴

5.28

 

5.28

2080205

老龄事务-老促会业务费

2

2

 

 

拥军优属-双拥经费

2

2

 

2081004

社会福利-殡葬

27.27

27.27

 

2080201

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26.3

26.3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

0.05

 

0.05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

5.43

 

5.43

2081005

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67.27

67.27

 

2081005

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9.74

9.74

 

合计

 

788.69

328.04

460.65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         计

788.69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78.5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6.4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83.77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309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310

资本性支出

0

311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312

对企业补助

0

313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0

399

其他支出

0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         计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97.69

30101

基本工资

117.96

30102

津贴补贴

54.55

30103

奖金

2.82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107

绩效工资

20.19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8.54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5.42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5.42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8

30113

住房公积金

23.12

30114

医疗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8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0.61

30201

办公费

2.58

30202

印刷费

0.4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0.71

30206

电费

1.29

30207

邮电费

1.46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1.8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30213

维修(护)费

2.34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0.4

30216

培训费

0.7

30217

公务接待费

3.12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30229

福利费

3.95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62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70.39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30303

退职(役)费

179

30304

抚恤金

16.6

30305

生活补助

254.74

30306

救济费

2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5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09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309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902

办公设备购置

 

30903

专用设备购置

 

30905

基础设施建设

 

30906

大型修缮

 

309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908

物资储备

 

30913

公务用车购置

 

309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9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922

无形资产购置

 

30999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310

资本性支出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1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31101

资本金注入

 

311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12

对企业补助

 

31201

资本金注入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1204

费用补贴

 

31205

利息补贴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13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31302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31303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399

其他支出

 

39906

赠与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99

其他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4.72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3.12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

1.6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明溪县民政局部门收入预算为988.53万元,比上年增加274.1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性支出、大幅增加经费养老、增加优抚对象补助等原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8.6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88.53万元,比上年增加274.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8.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12万元,公用支出226.24万元,项目支出460.6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88.69万元,比上年增加275.3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性支出、大幅增加经费养老、增加优抚对象补助等原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16.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及公用支出。

(二)民政事务管理-拥军优属2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支出。

(三)民政事务管理-老龄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老促会工作经费支出。

(四)抚恤-其他优抚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义务兵优抚支出。

(五)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7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偿金支出。

(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5.25万元。 主要用于农房叠加保险。

(七)其他农村生活救济9万元。主要用于精简人员生活救济。

(八)其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九)老年福利177.4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贴及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服务经费支出。

(十)抚恤-其他优抚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老复员军人生活定补。

(十一)其他民政事业支出45.64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救助站工作经费、遗属补助经费。

(十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经费5.2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民政协理员津贴支出。

(十三)社会福利-殡葬经费27.27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工作人员支出。

(十四)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0.05万元。主要用于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

(十五)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43万元。主要用于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

(十六)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77.0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中心及光荣院费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8.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87.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0(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与上年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6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 公务活动与上年相同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溪县民政部门共设置14项目绩效目标注:包括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分别是低保工作经费工作经费老促工作经费工作经费经费安置经费、社区居家养老补助村级民政协理员津、农房叠加保险、精简人员生活救济、高龄补贴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落地服务、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医疗补助经费5.48万元等专项经费。项目,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679.11万元。

(二)绩效目标表及说明

1.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总体目标

全年预算安排老促会业务费2万元,主要工作任务是宣传、弘扬老区精神,为老区发展献计献策,提出老区发展项目、扶贫;双拥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争创全国及省级双拥模范县城;低保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工作任务是做好低保家庭收入核定、信息核对、审核审批、档案管理、购买服务、业务培训、信息系统等低保工作提供保障;救助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工作任务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食品、住处、救治、送返等工作

绩效目标  

指标

绩效内容

全年绩效目标值

投入

目标1:全年的拨入老促会业务工作经费2万元

100%

目标2:双拥工作经费2万元

100%

目标3:低保工作经费2万元

100%

目标4救助工作经费3万元 

100%

产出

目标1:宣传老区政策、调研老区情况、提出老区发展项目、扶贫

弘扬苏区精神,提出政策性建议,动员社会力量,扶持老区发展

目标2: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县城及省级双拥模范县城评比标准开展工作

争创双拥模范县城

目标3:做好家庭收入核定、信息核对、审核审批、档案管理、购买服务、业务培训、信息系统等低保工作提供保障

完成全年城乡低保工作

目标4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食品、住处、救治、送返等工作

完成救助任务

效益

目标1:宣传老区、支持老区

加快老区发展

目标2:全国双拥模范县城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

提高我县“双拥”工作水平

目标3:实现“应保尽保”

给困难群众关爱、维护社会稳定

目标4实现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关爱维护社会稳定

注:部门业务费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模板可由财政一体化系统导出,部门按批复的绩效目标以及经业务处室确定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填列完善

2.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立项项目名称

 

概况

2018年度预算主要安排优抚安置经费195.6万元、其他民政事业费45.64万元、村级民政协理员津贴5.28万元、农房叠加保险5.25万元、精简人员生活救济9万元、高龄补贴及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落地服务经费177.4万元、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20万元、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医疗补助经费5.48万元等专项经费。

绩效目标  

指标

绩效内容

全年绩效目标值

投入

目标1:优抚安置经费

195.6万元

目标2:其他民政事业费(社区居家养老、遗属补助)

42.64万元

目标3:村级民政协理员经费

5.28万元

目标4:农房叠加保险经费

5.25万元

目标5:精简人员生活救济经费

9万元

目标6:高龄补贴及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经费

177.4万元

目标7: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经费

20万元

目标8: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医疗补助经费

5.48

产出

目标1:一年内按每月一交次完成补助费发放

各类优抚对象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额发放补助

目标2:按预算规定的经费按时拨付社区及遗属个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34.2万元;求助站工作经费3万元;遗属补助8.44万元。

目标3:发放给村级民政协理员

按每季度每人300无标准发放

目标4:与财产保险公司签订合同

5.25万元全额转给保险公司

目标5:每月发放精简人员生活费

每人每月700元

目标6:每月发放高龄补贴及与禾康智慧养老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按80岁至99岁老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300元发放,服务经费8.4万元拨付禾康智慧养老公司

目标7:与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20万元拨付财产保险公司

目标8:按每月发放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医疗补助

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春节、中秋、重阳每人500元金

效益

目标1:优抚安置对象满意率

96%以上

目标2:社区老人满意率、遗属满意率

96%以上

目标3:基层民政工作效率

95%以上

目标4:受灾农户进行救助满意程度

95%以上

目标5:精简人员对政府的满意率

100%

目标6:老人满意率

95%以上

目标7:对受灾的个人进行有效救济,群众满意率

95%以上

目标8:革命“五老”人员满意率

95%以上

3.有关情况说明

2018明溪县民政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14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679.1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明溪县民政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1万元,比2017年度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明溪县民政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8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明溪县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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