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明溪县商务局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8-03 17:44 来源:明溪县商务局
| | | |
  

  

  按照明溪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即明财〔2018〕12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明溪县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拟订我县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体制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2)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以及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等工作。

  (3)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4)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应急调控、储备管理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

  (5)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相关工作,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承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6)研究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7)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不含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8)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和会展业管理促进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的权益保护工作。

  (10)指导、管理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工作;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11)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承担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对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深化我县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协调推进明台、明港、明澳投资贸易与产业合作,参与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13)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多双边、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县与其他国家(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协调解决国际投资贸易中的具体问题。

  (14)贯彻执行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口岸工作的政策、规划;配合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对接自由贸易园区的相关工作。

  (15)起草并组织实施商务人才规划;按照授权,组织、承办或审批经贸类因公出国(境)人员及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等相关事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明溪县商务局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明溪县商务局

  财政全额拨款

  18

  1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我局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奋发有为,促进了全县商务工作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全年出口额达9.1亿元,增长4.1%,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1%;新备案外资企业2家,完成实际利用外资1149万美元,增长7.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亿元,增长11.5%;完成电子商务交易额9.45亿元、网络零售额4.5亿元,分别增长15.5%、10.6%。2017年主要推进了四个方面工作:

  (一)创新工作方式,招商工作全方位推进。坚持抓招商促发展,以“再造一个新海斯福”为目标,围绕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等“三新”产业,以“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全年共引进招商引资项目301个,其中,合同项目244个,总投资80.05亿元,意向项目54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21个;与我县“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产业相关联的项目15个。一是坚持以上率下招商。大力借助“6·18”、“9·18”、“11·6”等平台,县领导带队至东莞、深圳、杭州、福州、厦门、泉州,以及意大利、匈牙利等地举办了专场招商活动共57场,其中主要县领导参加活动数达25场。拜访商协会、企业40家次,并与大唐集团等3家央企、省能源集团等8家省企、香港华商投资集团等3家外企、山西振东集团等50家民企、厦门建发集团等6家厦企深度对接。二是开创扎根驻点招商。在全市率先开展驻点招商工作,设立了驻广东招商服务站,县处级领导和专业团队驻点开展定向定位定点招商,邀请10批次86名重要客商到明溪考察洽谈项目,签订汉格新能源等7个合同和意向项目。三是突出以商引商招商。围绕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抓好产业链延伸配套项目招商。以海斯福为龙头,配合新宙邦发展战略,加快总投资5亿元的海斯福高端精细化学品项目建设;以南方制药为龙头,借助振东集团600多个药号优势,合作生产成品药、制剂等项目;以致格公司为龙头,在总投资5.5亿元实施新能源锂电池项目基础上,吸引新宙邦锂电池电解液等上下游配套项目落户明溪。四是加强优化环境招商。通过出台招商政策、成立招商队伍、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实行招商月通报和年终考核奖惩等措施,建立了招商长效机制,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在招商引资中依法履约、诚信履约有关事项,建立县领导挂包联系制度,确保每个重大招商项目都有一个县领导负责联系,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的方式帮助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同时,继续深化“绿色通道”、“全程代办制”、“全程跟踪制”、“限时办结”、“容缺受理”等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二)培育龙头企业,外贸出口稳中有升。随着我县加大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培育了海斯福化工、南方制药、博诺安科医药科技等一批外向型、出口型的生产性企业,外贸出口持续增长,经济发展外向度得到进一步延伸。去年海斯福化工、南方制药地产品出口完成2856万美元。同时,华联硅业、长虹精铸等一批企业正在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努力从出口供货型转变为自营出口型企业,从委托出口转为当地出口,外贸出口稳中有升。

  (三)持续完善体系,电子商务活跃发展。一是拓展农村电商。2017年顺利通过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考评,同时,加大推进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点建设和赶街电商“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进度,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买代卖、收发快递、缴费支付等服务,新增建设15个村级服务网点,累计完成65个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全年实现交易额534.7万元、代收发快递包裹1.9万单。二是搭建溯源平台。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明溪县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推广、营销项目,组织各乡镇及龙头农业企业召开溯源平台建设介绍会,并赴意向建设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完善平台搭建,该项目目前已完成模块搭建。三是构建流通渠道。启动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项目,通过整合全县现有电商企业物流配送服务需求和物流资源,实现对全县网购商品的自愿集中处理和对乡(镇)、村服务站(点)的共同配送,解决农村快递“最后一公里”的收寄和配送问题。该项目目前已与明溪邮政分公司签订《明溪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正在进行县乡物流仓配中心建设。四是持续加强培训。今年共开展电商培训6期,包括扶贫培训2期、返乡大学生电商创业培训1期、社区矫正人员电商培训1期、妇女干部电商培训1期、电商普训1期,累计培训人数达358人次,丰富各类人员的电商基础知识,提升了对电商的认知度。

  (四)积极采取措施,商贸流通稳步提升。一是发展限上企业。积极组织乡镇、企业开展好企业新增入统工作,新增限上商贸入统企业数达4家,个体10家。去年,全县限上企业实现零售总额9.19亿元,比增16.3%,占全县比重53.4%。二是抓好监测工作。全县共有市场运行监测样本企业2家,其中:生活必需品企业1家,重点流通监测企业1家。监测的数据为我县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掌握提供了第一手信息,为我们跟踪市场,调控市场,决策市场安全,稳定市场供需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保障安全消费。按照市商务局“增品种、提品质”工作要求,成功申报2家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为企业争取基地项目建设资金47.5万元,确保全县肉蛋菜等主要副食品市场供应充足安全。四是强化行业监管。认真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审工作,全面完成全县15座加油站年审工作。对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定期不定期随机持续抓好加油站、报废汽车拆解企业、非星级餐饮住宿场所、商场超市等商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狠抓工作落实,双创工作持续推进。一是“五大指标”总体向好。2017年,全县新增小微企业户数1613家,比增21.7%;新增小微企业营业收入148.89亿元,比增17.1%;新增小微企业就业人数达2604人;获得小微企业专利授权量198件,比2016年增加113件;小微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142万元。二是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在做好市级出台的36个双创扶持政策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明溪县招商引资若干意见》《明溪县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溪县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明溪的实施意见》等系列配套文件,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三是创新平台加快完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成市级众创空间2家,培育福建省氟化工、抗肿瘤原料药开发等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红豆杉产业研究所2家,建立博士后、院士和省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3个,拥有科技型小微企业14家,省级创新型小微企业3家。四是双创氛围日益浓厚。今年5月,成功举办明溪首届创新创业大赛,共计36家企业(团队)参赛;积极组织致格、博诺安科等6家企业参加2017年省、市双创大赛,均取得较好成绩,筛选挖掘出一批创新创业的优秀典型。同时,通过简报、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加大对双创政策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五是“一县一特色”双创示范基地有序推进。突出明溪地域特色,推进红豆杉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建成红豆杉高效培育科技示范片3000亩,实现南方红豆杉用材林良种选育与精细化栽培及绿化苗、盆景良种选育,突破材用型及药用型红豆杉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研发。整合“县、乡(镇)”两级红豆杉产业研究机构资源,建立红豆杉县域科技服务平台,改造升级南方制药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及创新研发中心。培育了南方制药、紫杉园等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研发科技成果4项,获得专利52件,实现红豆杉产业产值10亿元,形成特色鲜明的“红豆杉产业链”。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明溪县商务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2,201.75万元,本年收入777.55万元,本年支出934.8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44.41万元。

  (一)2017年收入777.5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21.29万元,增长39.7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68.1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209.40万元。

  (二)2017年支出934.8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93.64万元,增长-29.6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39.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5.84万元,公用支出33.84万元。

  2.项目支出695.2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3.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85.04万元,增长-44.0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项级科目)17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万元,增长24.87%。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6.28万元,下降76.1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和缩减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万元,下降46.25%。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等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9.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2万元,同比增长0.36%,增长0.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86万元,主要用于赴意大利匈牙利参加经贸联谊活动(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2016年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和-79.82%,分别增长0万元和减少0.67万元。主要是:2017年公车改革,车辆减少一辆,费用为2016年汽车维修费。  

  (三)公务接待费18.89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57批次、接待总人数2,315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0.68%,下降0.13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用1.57万元,广东、福州、泉州专场招项目推介会接待费10.45万元,其他项目招商推介商务接待费用6.8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7.48%,主要是上年增加9.8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专场招商推介会商务接待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为确保2017年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正常开展,特申报招商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

  2.项目涉及范围:主要用于服务全县各类招商活动及我局外出招商活动等支出。

  3.总体目标:全县全年完成新签约项目30个以上,新开工项目20个以上,新竣工投产项目10个以上。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一是制定出台《明溪县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明委〔2017〕19号)和《明溪县招商引资政策若干规定(试行)》(明委〔2017〕32号)政策文件,从政策层面对项目实施保驾护航;二是大力依靠“6?18”、“9?8”、“11?6”等专场招商项目推介平台,向“长三角”、“珠三角”以及“闽南经济圈”等地客商推介我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并积极对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三是采用“互联网+招商”的招商宣传方式来扩大招商影响力和影响范围,精心印制了《2017明溪招商引资宣传手册》2000余册,并制作了电子宣传手册,转发约5000余次,同步更新招商引资宣传手册和电子宣传手册。

  2017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狠抓外出精准招商,县领导带队到广东、深圳、福州、厦门、杭州,甚至到了意大利和匈牙利等地举办专场招商活动共计57场,其中主要县领导参加活动25场,完成招商引资项目301个,其中,签约落地项目244个、总投资85.6亿元,意向项目57个。引进工业项目56个、农业项目47个、生态旅游项目29个、服务业项目13个、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6个、引税项目55个、电商企业项目8个、重大社会事业项目10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21个,与我县“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产业相关联的项目16个,县域经济结构呈现出向高新技术产业、向第三产业、向税源型产业汇聚的良好态势。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一是及时对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单位下达目标任务,明确工作目标;二是加强管理,下达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要求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及时完成任务;三是设立奖惩措施,鼓励引资单位完成目标任务。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对全县重点产业、认定标准、奖惩措施、工作措施、工作实绩等作了明确规定,以便全年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二是强化督导。深入各责任单位,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导,及时发现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意见和要求,确保完成目标。三是突出督查考评。对全县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就考评结果进行全县通报。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招商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0万元,总投入20万元,资金到位20万元,实际使用 2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选用的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投入情况、产出与效益、项目管理等3项一级指标和资金落实、实际支出情况、产出数量、经济效益等11项二级指标及资金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等18项三级指标。

  (1)投入情况:包括资金落实、实际支出情况等2项二级指标。主要评价资金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支出规范性、情况等。

  (2)产出与效益:包括产出数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5项二级指标,主要评价产成品和项目质量可控性等。

  (3)项目管理:包括目标管理、组织管理、责任管理、财务管理等4项二级指标。主要评价目标的合理性、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的及时性、管理制度保障、支撑条件保障、责任落实保障、检查考核、财务制度健全性、财务管理有效性等。

  2.评价方法

  我局在招商工作专项经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和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等情况,进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得出综合评价结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社会效益:投资我县的企业增加,生产更多产品和劳务,居民就业率提高,税收收入增加,增加企业盈利和国家收入,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

  2.环境影响:健全完善了领导分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3.可持续影响等情况: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强化监管,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使服务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升级。

  经评价核验,2017年招商引资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部分指标超额完成。具体如下:

  1、时效目标:经核验,所有项目均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

  2、成本目标:2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经费用于招商宣传片、册等支出3.33万元;招商引资项目经费用于其他招商费用支出16.67万元。目标完成100%。

  3、产出数量目标:全县全年完成新签约项目244个、总投资85.6亿元,意向项目57个。服务环境优化,投资条件改善,产业结构升级,税收收入提高。目标完成100%。

  4、产出质量目标:2017年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完成100%。

  5、经济效益目标/社会效益目标/生态效益目标/可持续影响目标:2017年该项目实施后,各招商引资单位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下达责任书,确保任务完成。单位财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能准确反映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促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达100%。    。

  四、存在问题

  在全国经济形势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招商引资任务艰巨的条件下,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依然呈现出向高新技术产业、向第三产业、向税源型产业汇聚的良好态势,但从招商引资总体情况来看,目前我县引税项目和农业项目比重较大;工业项目比重虽然不小,实际投资规模偏小;第三产业项目比重较小,新的经济增长点不够强劲;已动工项目投资规模多数达不到考评要求。

  五、有关建议

  1.招商引资工作方向。加大力度引进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投资规模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特别是符合“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装备”、生物医药及生态旅游产业项目,不仅加大扶持和引进力度,更要为企业做好“保姆式”服务。

  2.招商引资锁定区域。重点招商工作重心放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闽南经济圈”,关注沿海经济产业转移,加强商贸对接,促成项目落地,利用侨乡这一特殊禀赋优势,强抓侨资回归。

  3.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一是利用好现有的招商项目推介平台、广东招商服务站和闽南招商服务站,加大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力度,积极对接客商和项目;二是与各地明溪商会加强沟通联系,形成“以商招商”产业形势,密切跟进项目落地进展,锲而不舍地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1 2017年度部门业务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