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明溪县城关乡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明溪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明财〔2017〕132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城关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
(二)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
(三)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城关乡包括17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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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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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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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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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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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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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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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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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城关乡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完成税收收入任务1051万元,完成支出预算1898.1万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总体水平,执行稳健的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工作在支持镇域经济中的职能作用,找准财政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实施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支撑点和突破点,挖掘财源,服务各项建设事业,有力地推动了全镇各项事业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征管,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目标。
(二)研究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三)加强预算执行,科学合理高度资金。
(四)调结构促转变。支持县域发展提质增效。
(五)服务“三农”,积极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
(六)改善民生,加大财政投入促进民生事业发展。
(七)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八)依法理财,不断强化监督职能。
(九)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帮扶共建工作。
(十)抓好队伍,财政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
四、2016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城关乡年初结转和结余0.24万元,本年收入1898.32万元,本年支出1898.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46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898.3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86.73万元,增长10.91%,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898.3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898.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86.65万元,增长10.91%,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77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69.4万元,公用支出302.7万元。
2. 项目支出1126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898.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86.65万元,增长10.9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人大事务(项级科目)15.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2.98万元,增长2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福利的支出。
(二)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项级科目)27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5.7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
(三)财政事务(项级科目)18.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48万元,增长1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福利的支出。
(四)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项级科目)52.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6.59万元,下降1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福利的支出。
(五)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级科目)9.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56%,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级科目)4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2万元,增长4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福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级科目)28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70万元,增长12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福利的支出,以及农村五保、低保人员贫困救助。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项级科目)5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59万元,增长1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福利的支出,以及计生公共服务支出。
(九)节能环保支出(项级科目)10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5万元,增长106%,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环境整治。
(十)城乡社区支出(项级科目)2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3%。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
(十一)农林水事务(项级科目)94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17.78万元,增长3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福利的支出,以及村镇饮水工程、农村道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公路水路运输(项级科目)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人工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项级科目)3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1%,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十四)其他支出(项级科目)4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无数据。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决算安排16.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人员下乡及客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2015年相比支出下降10.86%,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人数及标准。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5.1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2015年相比支出下降18.8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办法使用车辆。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7万元,比2015年增长16%,主要是: 机关运行费用支出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