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明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决算公开

日期:2017-07-26 11: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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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7132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明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指导乡镇环境卫生工作。
   (二)做好小区环卫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和竣工验收工作。
   (三)做好城区环卫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工作;做好搬运、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等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工作。

(四)做好城区道路清扫市场化监管工作;做好城区清扫市场化范围内垃圾清运工作。

(五)做好城区公厕管理及粪便的收集、清运和处置工作

(六)做好县垃圾填埋场监管工作。

(七)做好环境卫生相关资料、档案整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明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部门包括1个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明溪县环境卫生处

财政拨款

19

11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明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部门主要任务是:做好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修编,指导乡镇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城区环卫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工作;做好城区道路清扫市场化监管工作;做好城区道路清扫市场化范围内垃圾清运工作;做好城区公厕管理及粪便的收集、清运和处置工作;做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相关工作;做好县垃圾填埋场监管工作;做好环境卫生相关资料、档案整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成白沙桥转运站提升改造,改造经费40万元,提升改造后避免垃圾转运过程滴、撒、漏现象,进一步提高城区洁净化程度。二支出经费15.88万元,新购500个垃圾桶,新增果皮箱100个。三是支出经费40.85万元,新购一部8吨压缩车。

(二)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一是按照县领导批示精神,推动环卫向精细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城区洁净化程度,为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宜居环境。二是进一步转变城区垃圾转运方式。用塑料桶取代人力板车,用电瓶车收运城区垃圾,巡回收运,提高路面洁净度。

(三)抓好清扫市场化监管工作。确保给市民创造一个洁净的生活环境。

(四)抓好垃圾清运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五)加强公厕维护管理。加强城区13座公厕日常管护,确保给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如厕环境。

(六)加强渔塘溪水面飘浮物的清理保洁,确保水面干净。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环卫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本年收入547.18万元,本年支出543.7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4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547.1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0.75万元,增长9.27%,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547.1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 其他收入0亿元。
(二)2016本年支出543.7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7.32万元,增长8.7%,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532.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11.52万元,公用支出97.28万元。
2. 项目支出 11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32.7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7.32 万元,增长8.7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项级科目)0.0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6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级科目)532. 6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0.74万元,增长9.52 %。主要原因是环卫工人待遇提高。

(三)节能环保水体(项级科目)1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项目未完工。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7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2.7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 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增长)0 %,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3.5%,主要是: 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2.02万元。主要用于于上级检查,同行业业务交流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8批次、接待总人数426。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7.9%,主要是:同行业务交流学习增加。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长0%,主要是:事业单位无机关支行经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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