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福建省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7-07-25 08:35 来源:明溪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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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明财〔2017132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进人才资源开发,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综合管理人才流动和引进工作。负责拟订全县行政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政策;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综合管理出国留学人员来明工作。负责拟订本县引进海外智力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引进海外人才智力项目、出国()培训项目及其专项经费。指导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本县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明就业的管理工作。

()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工作;综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拟订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等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落实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并实施管理。

()负责拟定全县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指导行业和用人单位定员定额的制定和管理;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职工档案管理;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管理,制定相关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国家和省、市、县级企业劳动模范。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规范、规则,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推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

(十二)综合管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贯彻实施公务员和参公单位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交流调配;负责行政机关及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非领导职数的管理;制订全县政府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县政府组成人员和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行政任免事宜。

(十三)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职称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

(十五)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负责拟订奖励表彰制度,负责对以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名义以及国家、省和市各主管部门表彰人员和集体的审核推荐;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指导、实施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惩戒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10个股室(中心)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明溪县人社局

财政全额拨款

15

15

干部培训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3

2

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7

7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财政全额拨款

3

1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财政全额拨款

3

2

明溪县劳动就业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8

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县人社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干部管理、人才引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锐意创新,真抓实干,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市人社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

1.落实就业各项指标,确保就业绩效考核任务工作。截止12月底,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56人,完成市下达指标1200人的113%。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37人,完成市下达指标850人的110.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38人,完成市下达指标220人的108.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96人,完成市下达指标1500人的119.7%。城镇登记失业率2.38%,低于年度目标任务(3.7%1.48个百分点。就业技能培训880人,完成市下达指标800人的110%,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96人,完成市下达指标210人的140.9%;互联网创业从业培训930人,完成市下达指标860人的108.1%

2.做好用工信息收集发布工作。一是采取不定期到用工单位开展用工调查,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信息;二是解决“招工、用工”困难问题,为招工难的企业提供快捷服务,利用电视台、网站、服务大厅电子屏幕宣传招工信息,使用人单位招到合格劳动者;截至12月份采集招聘企业101家,岗位996个,求职成功有472人。通过以上做法稳定就业局势,促进我县经济发展。

3.推进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工作。截至12月,向市局上报4家,分别是明溪县鸿铭红豆杉园艺有限公司、三明市易付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明溪县兴旺鲜花专业合作社等。明溪县鸿铭红豆杉园艺有限公司现入驻企业4个,带动就业人数约500人;明溪县兴旺鲜花专业合作社,现入驻企业21家,带动就业32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50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各类保险运行情况

机关社保:截止到12月底,全县参保单位为204家,在职参保对象4010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835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6075万元,征收率达97.28%,发放养老金7452万元。

企业社保:截止12月底,我县10115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完成市下达扩面任务10110人的100.05%,共征收养老保险金5515万元;共为3808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金9924万元,月人均离退休金2233元。

城乡居民保险:截止12月底,应参保人数5.66万人,参保人数5.6241万人,参保率99.37%,应缴费人数4.0256万人,缴费人数3.7045万人,缴费率93.01%。待遇领取人数为1.5985万人,发放养老金1941.15万元。办理丧葬补助手续445人,发放丧葬补助金79.41万元。办理老农保退保1650人。新老农保衔接人数4547人。为75160周岁以上被征地保障对象发放养老保障补助金127.49万元。

失业保险:截止12月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8835人,其中事业单位3940人,企业4895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78.34万元,为企事业下岗失业人员3161439人次发放失业救济金118.24万元,为企事业下岗失业人员79439人次代缴职工医疗保险金12.35万元。

工伤、生育保险:截止12月底,全县已有10806人参加了工伤保险,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949人,完成市下达扩面任务9900人的109.15%9213人参加了生育保险,完成市下达扩面任务9000人的102.37%。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72万元,支出14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87万元,支出151万。

 ()人事人才工作情况

人才服务方面,一是认真做好我县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曹伟博士、林业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欧建德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的申报工作;二是做好我县卫生系统省上万名专家服务基层的帮扶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卫生系统卫技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三是积极帮助我县农业局城郊农技站叶玉珍成功获得“福建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称号。四是完成2016年度各类人才津贴补助147600元。

项目申报方面,一是我县博诺安科科技有限公司高建勋博士和郑大治工程成功申报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B类、C类人才,分别取得25万元、25万元人才经费;二是我县博诺安科科技有限公司“健康环保型阻燃剂的研制”成功申报“省级重点扶贫县及革命老区引智专项计划”项目,获得6万元项目经费;三是认真做好我县福建紫杉园生物有限公司和福建汇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明溪)“福建省第五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申报工作;四是我县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匈牙利工业化离心分配色谱技术在分离纯化紫杉烷类化合物领域的合作”申报“2017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五是我县申报2016年医药制造业产业人才聚集基地,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申报2016年福建省企业人才高地。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方面,今年我县计划招录公务员33名(含公安院校分配1名),目前已完成这33名公务员的录用手续;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4人,其中4个明溪户籍乡镇事业单位职位。经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拟聘用92人,除1人孕期缓检外,其余91人均已办完聘用手续。指导县教育局开展教师招聘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考核工作,办理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聘用手续39人。

职称评聘方面,目前批准确认工程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106人(其中19人为非公企业人员);48人申报评审高级职称、65人申报评审中级职称。通过评审有5人取得正高级职称,18人取得副高职称,29人取得中级职称;124个部门(单位)已开展岗位设置或年度岗位聘任工作。

()被征地保障工作情况

年初县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养老保障金标准的通知》(明人社【20161号)通知,从201611日起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养老保障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4元。为744 60周岁以上被征地保障对象发放养老保障补助金共计84.31万元。组织报批 4 宗征地项目,涉及耕地 173.17亩,已纳入被征地农民保障并录入信息系统的人数达 2687人。

()社保卡工作情况

社保卡项目是为民办实事重大民生工程之一,自20158月我局办理社保卡业务以来,社保卡服务窗口运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局社保卡服务窗口共制成社保卡7136张,其中已发放6414张,剩余722张。

在保障制卡发卡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社保卡的应用,充分发挥社保卡功能。目前,社会保障卡已在代发学校教师工资(城区学校);代发烟草在线支付;代发林补;代发乡镇政府工资;医保费用报销;灵活就业人员代缴费;代缴电费;代发农补等多个方面得到应用。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情况

大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调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确保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截止12月底,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9家,涉及劳动者1209人;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2起,涉及劳动者11人,涉及金额21.8万元。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4起,结案24起,涉及员工86余人,金额127万余元。共受理工伤认定34件,认定工伤34件。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29万元,本年收入416.23万元,本年支出374.2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29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416.2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449.14万元,下降77.69%,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16.2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 事业收入0.00万元。
    3. 经营收入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亿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亿元。
    6. 其他收入0.00亿元。
    (二)2016本年支出374.2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491.05万元,下降79.94%,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74.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5.17万元,公用支出59.06万元。
    2. 项目支出0.00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0.0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74.2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491.05万元,下降79.9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4.7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4.76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人社局与公务员局合并后各类人才津贴补贴由我局发放。
    (二)行政运行支出151.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94万元,增长4.08 %。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
    (三)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5.5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5万元,增长100 %。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补助经费支出。
    (四)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0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02万元,增长100 %。主要是向上争取资金奖励。
    (五)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42.3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42.34万元,增长100 %。主要是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用工调剂补助支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支出、社区平台建设和公益性岗位支出。
    (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1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7.77万元,下降54.37 %。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在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列支。
    (七)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31.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1.6万元,增长100 %。主要是财政直补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
    (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2.05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单位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16年单独核算。
    (九)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61.17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单位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16年单独核算。
    (十)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250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单位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16年单独核算。
    (十一)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0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22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奖励金支出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7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运行费增加3.39万元,主要是:人社局与公务员局合并。
  (三)公务接待费3.24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及周边县领导、工作人员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3批次、接待总人数535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3.7万元,主要是: 人社局与公务员局合并。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6万元,比2015年增长34.37万元,主要是: 人社局与公务员局合并。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1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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