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明溪县委文明办预算公开

日期:2017-01-24 11: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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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中国共产党明溪县委精神文明

  建设办公室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届人大第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明溪县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财[2014]20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明溪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共明溪县委文明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文件的起草、论证和督促落实。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包括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活动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管理。负责协调联系县直各有关部门对精神文明建设齐抓共管,完成县委既定的创建文明县城任务。

  、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明溪县委文明办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综合股

  财政核拨

  5

  5

  明溪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

  财政核拨

  2

  2

  明溪县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室

  财政核拨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中共明溪县委文明办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文明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明溪县委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好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工作做好迎接2015-2017年度文明县城总评的准备工作。

  (二)实施公民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推进“好人之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活动、道德模范故事汇基层巡演活动、“我们的节日”等活动。

  (三)健全完善“二代教育”工作机制,深化“小童心·大梦想”、“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继续组织开展“网上祭英烈”、“学习和争作美德少年”、“向国旗敬礼”、“童心向党”等活动。

  (四)继续打造“三关爱”活动品牌,开展“为文明点赞”、“邻里守望”、“美丽明溪”等志愿服务活动和“网络文明传播”工作。

  (五)开展诚信建设,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应用制度,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诚信宣传教育。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 中共明溪县委文明办收入预算为10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62万元,单位其他收入2.6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3.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4.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7万元,公用支出4.77万元,项目支出24.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6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77.6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办公经费等支出。

  (二)专项业务23万元。主要用于创城经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费、志愿服务专项经费、诚信促进会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4.92万元。主要用于精神文明创建相关会议、文明县城考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车。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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