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溪乡农村老旧房屋用电线路隐患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沙溪乡农村老旧房屋用电线路隐患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沙溪乡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沙溪乡农村老旧房屋用电线路隐患改造实施方案
为了深刻吸取近年来各地农村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治理我乡房屋火灾隐患,营造安全、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明溪县农村火灾防控遏制“小火亡人”火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前期对辖区内房屋安全情况的摸排,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农村老旧房屋电气线路隐患改造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线路改造时间安排
即日起开始,4月20日前完成,5月底前完成验收和资金补助工作。
二、线路改造范围
1.经过前期各村的摸排,全乡共有隐患房屋293座(木结构77座,土木结构213座,砖木结构3座),其中无人居住房屋228座,急需整改的房屋65座,无人居住的房屋安装漏电保护后进行断电处理,急需改造的房屋必须进行线路改造。
2.存在电线外包破损严重、负荷严重不足、铺设不规范或线材、设备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老旧房屋。
3、辖区内企业、宗教场所、文保单位和其他建筑业主需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的标准自行进行电路改造,消除用电安全隐患,费用自行负责。
三、线路改造标准
1、配电箱标准
每户必需配备配电箱1个(内含4个2P断路器,分照明、插座、卫生间、厨房4路回路,或每个房间一个2P断路器、一个回路)。
2、电线标准
(1)表下进户电线采用截面积为4平方毫米的铜芯线(需套阻燃管)或6平方毫米护套铝芯线(需用线卡固定)。
(2)插座采用截面积为2.5平方毫米的铜芯线(需套阻燃管)或4平方毫米护套铝芯线(需用线卡固定)。
(3)照明采用截面积为1.5平方毫米的铜芯线(需套阻燃管)或2.5平方毫米护套铝芯线(需用线卡固定)。
3、插座、开关标准
应选用具有国家3C认证、质量合格且具有一定防火功能的产品。
4、施工要求
无线头裸露,接线处有接线盒,有配电箱、有漏保、断路器,整体美观安全;原有老旧电线一律拆除,不能再利用。
四、补助标准和时间
补助标准:
1.无人居住的房屋没有安装漏电保护的由供电所负责安装漏电保护后进行断电处理。
2.农户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电工进行线路改造,经村委会会同挂村工作队和有电工证的电工验收合格后补助500元/电表户;
补助时间:
即日至2020年4月20日止,特殊情况由乡政府研究决定。
五、工作要求
1.营造氛围,宣传发动。各村在向农户大力宣传农村住房老旧线路改造政策的同时,要帮助农户树立安全用电的意识,营造安全用电的氛围,认识到老旧线路对农村住房产生的安全隐患,引导群众积极开展老旧线路的改造,确保老旧线路应改尽改。
2.细化责任,主动作为。各村要继续加强农村房屋特别是老旧房屋的排查,严密组织,将隐患整改任务细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认真做好我乡农村老旧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挂村领导、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要加强改造过程的监督,积极参与各村组织的施工与验收工作。
3.规范施工,保证质量。各村要对农户在农房改造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质量进行监督、把关,督促农户必须采用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产品;施工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施工、安全作业,并保证施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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