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方面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10-08 11:35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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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农村困难群众危旧住房安全隐患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政策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要求,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消除危害农村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旧住房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目标任务。

  二、检查范围

  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各乡镇政府要广泛发动镇村力量,组织乡镇相关人员对贫困户的疑似危房情况进行梳理,提交县住建局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住房安全检查。对纳入危房改造对象的住房是否履行竣工验收程序、纳入易地搬迁户是否还居住在原来危房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安全评定。县住建局要依据县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名单和乡镇政府上报的疑似危房情况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并出具评定结果,具体评定工作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机构或聘用建筑结构工程师组成评定小组进行,对经评定属于C级或D级危房的,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提出整改意见。

  (三)整改落实。对经评定属于C级或D级危房的(含列入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因近年来又遭受自然灾害破坏的或因遗漏未列入改造的危房等),各乡镇政府要依据第三方机构或评定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落实整改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统筹协调,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好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二)规范档案资料。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资料收集、档案管理是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健全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档案管理制度,分别按各项目的档案规范要求做好一户一档、档案系统清晰、文件资料齐全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严格考核督查。县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会同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对各乡镇政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对进度滞后的将启动约谈和问责机制。

  (四)设立举报电话。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公开接访活动,采取公开接访和电话、网络接访的方式,主动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598-2813704。

 

   附表:1、明溪县贫困户房屋状况排查表    

         2、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表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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