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明溪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0-02-27 16:10 来源:明溪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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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意图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政策性农村住房工作,加快实现农房叠加保险全覆盖,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61号)和《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加快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闽民救〔2016〕243号)精神,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政府主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为原则,以“三者兼顾、两低一保”(即:兼顾投保人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实行低保额、低保费、保成本)为基础,实行统一投保、统一方案、统一标准。

  二、起草过程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明溪县实际,起草了本《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财政、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于2019年2月完成实施方案的修订。

  三、主要内容

  一是总体目标。根据2019年农房投保基数,达到100%投保,实现农村住房叠加保险全覆盖。

  二是重点任务。县人保财险公司、应急、财政和各乡镇要有关文件要求,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明溪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包括“基础保险”和“叠加保险”。“基础保险”是采用全省统保的方式 ,由省级财政统一安排保费5000万元,地方财政不承担,农户不缴费;“叠加保险”在基础保险的基础上,再由农户缴纳3元/户保费,政府补贴9元/户对农户住房进行保险。全省农村贫困户(低保户、有房五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叠加保费(3元/户/年)由省级财政负责承担。理赔标准:若普通农户(含免自缴保费的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农房叠加保险后,其房屋因灾受损的每户可得到最高2.5万元赔偿。

  三是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把好事办好,确保2020年实现农房叠加保险全覆盖;强化职责分工,密切工作联系。县人保财险公司、应急和财政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抓好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让群众了解和清楚农房保险承保方案的具体要求和各项理赔条款。

 

  明溪县应急局

  2020年2月3日

 

政策原文: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明溪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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