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2023年一季度经济“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3-01-17 16:17 来源:明溪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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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来三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及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三提三效”、聚力真抓实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县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一季度经济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发改综合〔2023〕1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2023年一季度经济“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3〕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25条措施。
  一、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一)狠抓农业生产。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积极落实春种粮食面积1.08万亩、春种蔬菜面积1.2万亩,稳定蔬菜种植规模,实现在田蔬菜1.5万亩以上,日产量达60吨以上。加大种粮补助,10亩以上垦复撂荒耕地种水稻、旱粮,每亩分别补助600元、400元;种植大豆20亩、马铃薯20亩、春玉米50亩、双季稻30亩以上每亩分别补助500、400、400、400元;扩大食用菌规模,做好食用菌示范推广工作,培育壮大山农菌业、菌丰家庭农场等食用菌生产企业,确保一季度食用菌产量2600吨以上。持续稳定生猪产能规模,扩大蛋禽养殖规模,将信创农牧、连圣蛋鸡等14家畜禽生产企业列入全市保供主体名录,确保一季度生猪出栏2.5万头以上、禽蛋产量0.2万吨以上。加大现代农业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服务力度,加快实施善佲淮山系列产品深加工、富硒源营养米精深加工、丰沃现代科技产业园、卫祥高标准生猪核心育种场等项目建设,一季度实现新增投资0.6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各项措施均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不再一一列出
  (二)力促林业增效。充分用好春季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提前做好造林地落实、林地清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技术人员下沉一线、靠前服务,科学确定造林树种、苗木规格、造林方式、配置模式等,提高植树造林成效,确保一季度完成植树造林1.04万亩以上、占年度计划任务的90%以上。加快推进林下中草药种植基地建设,推进恒鑫公司和仙麻店家庭林场茯苓树蔸优质高产种植项目、大山金线莲公司林下仿野生灵芝种植、旦上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新增林药、林菌等林下经济2000亩以上。实施造林补助,重点区域林相改善每亩补助1000元,松林皆伐改造提升每亩补助250元,松林带状采伐改造提升每亩补助500元,珍贵用材林树种每亩补助500元,有效拉动林业产值增长。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二、推动工业企业增产扩能
  (三)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8%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且纳入2022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6‰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力争一季度全县规上工业产值增长6%以上。加快海斯福四期、南方制药三期等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建设,力争一季度实施增资扩产技改项目19项以上,完成投资3亿元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5项。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四)加强入规企业培育。深入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一企一策”制定培育计划,对2022年11月至2023年一季度新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在兑现省、市政策奖励基础上,由县级财政再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重点跟踪对接卓跃氟硅、盈梓新材料等6家工业企业,力争一季度全县新增入规企业3家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五)加强协调服务保障。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迟放假、早开工。力争至2月6日(正月十六)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85%以上,2月中旬全部复工复产。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全闽乐购—三明工业名品网上优享”“手拉手”对接等活动,推动更多工业企业入驻福建省供需对接平台。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1月1日至1月31日,有效提高全县用电负荷。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资中心,国网明溪供电公司
  三、加快第三产业扩容提质
  (六)发挥政策激励作用。认真落实《明溪县加快第三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年~2025年)》《明溪县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七条扶持政策(试行)》《明溪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等第三产业扶持政策,发挥300万元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带动作用,扶持服务业和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物流运输、文旅康养、生态观鸟、电商直播等产业发展,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和特色品牌。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林业局
  (七)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强化重点企业培育,建立“上限上规”后备企业库,争取筛选发展前景较好的一批商贸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纳入全市后备企业库。加大扶持力度,全面兑现落实2022年度第三产业新培育规上、限上企业的激励政策,对一季度新申报纳统入规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扶持奖励。其中,规模以上服务业、零售业和住宿业等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6万元;批发业和餐饮业每家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力争一季度新增限上商贸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实现突破,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
  (八)促进交通物流发展。畅通供应链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加快电商直播及供应链基地建设,实施建设公用型保税仓。加快科技治超项目投用,鼓励货运企业购置或回迁车辆,持续壮大货运企业规模,一季度完成货运量40万吨以上、货物周转量4000万吨公里以上,同比增长1%;力争新增货车10辆以上、吨位200吨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四、扩大有效投资
  (九)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开展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竞赛活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谋划、签约、开工、投资、投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机制,加快推进熙翔原料药一期、一中迁建、“四馆合一”等69个总投资172.84亿元以上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力争一季度新开工建设10个以上、完成投资1.26亿元以上。举办全县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竞赛活动动员大会和重点项目开竣工仪式,进一步营造抓大项目、抓好项目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五、促进市场消费
  (十)激活商贸消费。促进商圈消费,引导欧侨广场、时代广场等商圈开展促销活动,宣传推广提升“欧品购”示范店,丰富“夜经济”。加快欧启航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开展直播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带货能手。开展“直播助农助企”竞赛活动,鼓励企业、个人开设直播账号,积极参与全市第三届“中国绿都·乐购三明”直播节暨首届网络主播大赛决赛开幕式活动,全力带动商品销售额提升。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人社局、财政局、侨联,城发集团
  (十一)促进购房消费。加大购房补贴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关于印发明溪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的通知》(明政规〔2022〕6号),兑现购房消费等补贴。开展春节促销活动,引导富贵壹号学府、紫云台、君临祥郡等在建在售房地产企业通过折扣、特价房、现金抵扣券等方式,推介优质商品房,力争一季度全县商品房销售3.1万㎡以上。加大房企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推进银行保函置换预售资金业务,在保障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额度70%的前提下,释放不超过房地产企业提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保函额度的相应资金。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金融办,县税务局、人行明溪支行、银保监管组
  (十二)刺激文旅消费。落实《2023年度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办法》,出台县级配套奖励优惠政策,鼓励旅行社组团入明。组织丰富多彩文艺演出、展览展示、街头文艺展演、公共文化服务等文化文艺活动,积极参与“春和景明·年在三明”主题营销活动,推出一批精品民宿、露营地、网红打卡地等“引爆点”,打造一批旅游“伴手礼”和文创产品,推动春节旅游市场升温。利用好春季候鸟迁徙有力时机,组织开展生态观鸟摄影赛事活动,加快实施王桥片区生态综合体、鸣溪省级湿地公园、延寿山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打造观鸟文旅新亮点。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林业局、财政局
  (十三)强化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强价格监测预警,适时启动平价商店,严格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确保“两节”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商务局)
  六、扩大外贸进出口
  (十四)支持企业拓展外贸市场。持续完善重点外贸企业监测机制,做好海斯福等重点外贸企业跟踪服务,稳住存量,保证基本盘。支持企业通过包机、组团、代参展等形式出境参展、拜访客户、抢订单,鼓励企业组团参加春节广交会、2月法兰克福国际全品类消费展览会、3月美国芝加哥国际家庭用品博览会等展销活动,对企业参与一季度境外展会给予不高于3万元的展位费补助,并对机票等费用给予一定补助,所需资金由县工信局(商务局)统筹相关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
  (十五)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并缴纳保费,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向商业银行进行保单融资业务,对保费和保单融资利息予以一定比例扶持。对年出口额700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投保保费给予全额支持。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银保监管组
  (十六)促进外资保稳做优。加大外资领域招商引资力度,为外商来明从事贸易投资洽谈提供最大程度便利。深化外资项目攻坚,对已签约外资项目,强化全方位服务,加强要素保障,促进转化升级、落地投产,力争一季度实现实际利用外资突破3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
  (十七)抓新业态新模式。拓展跨境电商、保税仓、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加快欧洲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建设公用型保税仓,增强配套服务,兑现《明溪县支持欧洲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建设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入驻经营。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局、侨联
  七、强化招商引资
  (十八)打好“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用好“云招商”、沪明对口合作等平台,认真筹备2月上海开展专场招商,积极参与三明市重点产业推介会,争取促成一批招商项目洽谈落地,推动宁波酶赛生物、南方制药CMO及绿色原料药生产基地等在谈签约项目落地转化。借助春节期间客商侨商(乡贤)返乡、商会年会等契机,强化市、县两级联动招商,加大招商项目策划,力争春节期间全县组织开展恳亲会、联谊会等系列访商招商活动10场以上,签约亿元项目3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局、工商联、侨联
  八、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十九)落实国家新出台以及延续的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降低至1%(单位0.5%、个人0.5%),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对工业、物流、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旅游等六大行业,免征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3年5月前落实到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延续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财政局、人社局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用好用足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产融对接,一季度至少举办1-2场有一定规模的政银企融资对接会,实现授信7200万元以上,力争一季度全县新增贷款1.04亿元以上。加快投放第八期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力争投放总额达1400万元。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文旅、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能延则延。引导各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随意调低授信评级和额度。加强“银担”合作,推广“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帮扶重点企业列入新一批融资担保“白名单”企业,力争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继续对新企业开办刻章费用予以免除。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工信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人行明溪支行、银保监管组
  十、保障企业用工
  (二十一)实施稳定就业奖补。鼓励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对经县工信局、供电公司、人社局等部门确认,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月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用电量75%(含75%)的,按用工人数(以1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企业3—10万元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其中50人以下奖补3万元、50—100人(含50人)奖补5万元、100—300人(含100人)奖补8万元、300人以上奖补10万元。对参加由人社部门组织外出招聘活动的企业,可享受一次性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国网明溪供电公司
  (二十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助;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按规定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强化用工服务指导,开展重点企业用工监测,一季度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8场以上。县属国有企业无特殊情况不减员,并加大招聘力度,提供就业岗位25个以上,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13个;提供大学生实习岗8个和见习岗20个,其中一季度完成既定目标的30%。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团县委、国资中心
  (二十三)实施返岗复工服务奖补。凡全县辖区企业农历正月期间采取“点对点”包车方式组织新老员工返岗复工就业的,按实际包车费用的7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所涉及的奖补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十一、强化安全生产
  (二十四)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紧盯燃气、危化品、烟花爆竹、自建房、道路运输、矿山、工贸、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十五)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分级分类救治,优化医疗服务保障,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强化医疗物资储备供应,切实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加强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完善重点人群健康管护和治疗方案,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尽量延峰、有效削峰、平稳渡峰,全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发展信心,推动政策落细落实,进一步加大对省、市、县促进一季度经济“开门稳”有关政策的宣贯和解读,及时发布政策操作指南,做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达快享”,指导帮助符合条件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及时兑现相关奖补资金,确保优惠措施迅速直达市场主体,促进一季度全县经济稳定运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宣传政策、督促落实,并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增长点,了解企业生产安排、订单等情况,点对点、面对面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本措施具体由各相关职能责任部门负责解释,并明确标准认定程序。涉及经费事宜,除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政策和已明确资金来源以外,其余涉及奖补资金从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中安排。
  本措施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上级另有明确执行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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