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活动】明溪县开展夏季野生动植物保护“以案释法” 基层行宣传活动
7月13日上午,中共明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等部门,在胡坊镇综合市场开展夏季野生动植物保护“以案释法”基层行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通过宣读保护野生动植物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册、设立宣传展板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倡导“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生态文明理念。
随后,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张某某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观摩,敲响了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警钟,将本次宣传活动推向高潮,为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据悉,活动共计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资料400余份,宣传袋200多个,现场解答各类咨询20余人次。通过宣传,强化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加入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行动中来。
来源:明溪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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