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 沙溪乡人民政府
明溪县沙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明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号)、《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53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 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全文公开。(人大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7.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采取多样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股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9.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微信公众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部署开展《明溪县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党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落实专人逐项抓好落实。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按程序按要求上报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做好我乡政务公开内容的保障工作。
(二)加强教育引导。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方案》精神,大力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工作,使服务对象了解、知悉我乡政务公开内容和有关要求,扩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知晓面,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社会效益。
(三)加强监督管理。乡政府将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月通报、年考核,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除对单位进行批评、媒体曝光外,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
沙溪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