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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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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5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推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保障人力、物力和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 巫河清(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陈起晃(镇党委副书记)

陈首记(镇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琅(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 孙海强(镇党政办主任)

戴俊媛(镇文明办主任)

  俊(镇财政所所长)

  亮(镇计生办主任)

肖庆生(镇民政办主任)

王建奇(镇农机站站长)

阮受磊(镇综治办副主任)

苏聪聪(镇村建站站长

吴九生(盖洋烟草站站长)

陈猷斌(盖洋农技站站长)

刘大杰盖洋国土资源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和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审议小组、评议小组。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政务公开办公室

主 任  孙海强(镇党政办主任)

成  员   邓家瑾(镇党政办干事

         肖建平(镇党政办干事

陈桃秀(镇党政办干事

(三)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  陈起晃(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    鸿(镇纪委书记)

     梁宝清(镇人大秘书)

阮受磊(镇综治办副主任)

(四)政务公开审议小组

组 长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 孙海强(镇党政办主任)

        邓家瑾(镇党政办干事

(五)政务公开评议小组

组 长   鸿(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   琅(镇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 孙海强(镇党政办主任)

      (镇财政所所长)

    张钧炜(镇经管站站长)

        曾佑国(镇文化站站长

二、细化工作任务

对照《明溪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主要工作任务、公开方式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公开方式和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一)着力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深化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责任单位:镇政务公开办公室、镇人大办)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目录清单。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责任单位:镇政务公开办公室、镇财政所、镇项目办)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完善政策解读制度,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重点抓好重大风险防范、低收入百姓增收、污染防治、数字化转型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责任单位:镇政务公开办公室、镇宣传办)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深入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单位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责任单位:镇政务公开办公室、镇宣传办)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责任单位:镇政务公开办公室)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按照“一件事情”的标准,实行“一次办结”。加强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建立完善政务大厅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镇政务公开办公室)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公开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和工作进展等情况。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责任单位:镇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做好网站自查整改,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用户信息保护等体制机制,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改造工作。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责任单位:镇政务公开办公室)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维护管理,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责任单位:镇政务公开办公室、镇宣传办)

3.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工作。将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对不能整合的,实行两号并存、数据共享、统一监管。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充分发挥平台的信息互通共享作用,切实做到“一号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及时公开办理过程、办理结果。(责任单位:镇政务公开办公室、镇效能办)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合法合规答复,答复内容要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责任单位:镇政务公开办公室)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公开方式、范围要合理恰当。(责任单位:镇政务公开办公室、镇效能办)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并提供目录下载、检索等功能。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说明,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责任单位:镇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强化监督考核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镇考评内容,镇效能办适时检查通报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年底组织进行考核。

(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工作由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成员由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2.考核小组制订考核方案;

3.提前5天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

4.被考核单位进行量化百分制自评考核,并形成书面材料报考核小组;

5.考核方法包括日常检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由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核、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社会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

6.考核小组在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级意见,经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后报镇政府审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二)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全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对本镇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调查本镇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定期检查每半年一次,不定期检查结合公开实际随时进行,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工作由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公开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反映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认为政府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办公室或者县监察局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投诉电话:0598-2720103;投诉信箱:gyz103@126.com

(三) 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

1.举报投诉形式。举报投诉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函、电子信箱或口头等形式进行举报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8-2720103,举报信箱:gyz103@126.com,通讯地址:盖洋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举报投诉受理部门。举报投诉受理部门为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具体负责监督举报投诉的受理、登记、调查、督办、答复及归档工作。接待举报投诉人员要态度和蔼、热情诚恳,有礼貌,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的收件记录和办理工作。

3.投诉举报件的调查处理:

(1)填写“举报登记表”(见附件1)。

2调查人员应按领导批示,会同有关部门采用科学、有效的手段对所举报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取证,认真填写 举报调查处理及执行情况表,提交初步处理意见,经领导审批后通知被举报单位,并监督检查其执行落实情况。

 

盖洋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    

附件1:

举 报 登 记 表

 

举报方式

 

举报时间

 

举报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举报内容:

举报人提供的资料及证据:

 

接报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领导批示:

 

                            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

举报调查处理及执行情况表

 

举报人姓名

 

举报时间

 

举报事项(概述):

调查单位

 

调查人员

 

调查时间

 

记录人员

 

调查情况记录:(也可附调查工作报告)

 

 

调查人员初步处理意见:

 

 

调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执行结果:

 

                 调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调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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