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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枫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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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明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号)、《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组织机构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乡长王勇为组长,乡组织委员罗栋成为副组长,王强、吴维金、余贵根、李建斌、李贤盛、何香、罗文斌、沈涛、邓金良、沈志锋、余传华、冯安为成员的枫溪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主任由王强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协调工作。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对照《明溪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主要工作任务、公开方式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公开方式和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一)着力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深化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人大办)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目录清单。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财政所、项目办)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完善政策解读制度,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重点抓好重大风险防范、低收入百姓增收、污染防治、数字化转型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宣传办)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深入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单位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宣传办)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按照“一件事情”的标准,实行“一次办结”。加强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建立完善政务大厅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公开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和工作进展等情况。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做好网站自查整改,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用户信息保护等体制机制,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改造工作。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维护管理,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宣传办) 

  3.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工作。将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对不能整合的,实行两号并存、数据共享、统一监管。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充分发挥平台的信息互通共享作用,切实做到“一号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及时公开办理过程、办理结果。(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效能办)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合法合规答复,答复内容要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公开方式、范围要合理恰当。(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效能办)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并提供目录下载、检索等功能。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说明,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 

  五、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六、规范政务公开的时限  

  政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一)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主要包括事务工作流程、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为民服务承诺等。  

  (二)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主要包括村两级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等。  

  (三)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农村“五保”和最低生活保障评定及补助标准、危草房改造对象评定及补助标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七、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公开栏。在乡政府设置政务公开栏,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修和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二)明白纸公开。对群众关心的民生工程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民负担、涉农补助资金发放以及征地拆迁赔偿情况等要通过明白纸形式公开。  

  (三)网上公开。依托县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四)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实际,利用会议、电视、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人负起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公开信息由党政办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才能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强化监督,做好考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政务公开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评议和绩效评估内容,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评,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把关,不搞形式主义,发现不足,及时整改。  

  (四)加强宣传,示范带动。要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公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特别要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典型事例的宣传,充分发挥宣传栏、电视、政务微信聚合平台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政务公开。  

  (五)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党政办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枫溪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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