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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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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明溪县农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农业局     

                             2018年6月29日    

 

明溪县农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53号)的文件精神,确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的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组织领导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核体系,调整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涉及到政务公开内容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站)负责人任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年度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计划、检查推进等具体工作。

、公开内容

涉及到我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共27项,具体工作任务、牵头(责任)股(站)及具体要求等见“附件”。

五、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六、规范政务公开的时限 

政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一)长期公开。对有关政策规定、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

(二)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

(三)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公开栏。在县政府设置政务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二)网上公开。依托县信息公开平台对应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要在网上公开。

(三)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局实际,利用会议、LED宣传屏幕、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

(二)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公开信息由办公室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才能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强化监督,做好考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政务公开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评议和绩效评估内容,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评,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把关,不搞形式主义,发现不足,及时整改。

(四)加强宣传,示范带动。要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公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特别要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典型事例的宣传,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聚合平台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政务公开。

(五)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六)收集汇总报送。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11月12日前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整理报送政务公开办。

 

附件:明溪县农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附件

明溪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牵头股(站)

责任股(站)

工作要求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部门全体人员会议和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政策法规股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一是全面公开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栏,对已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二是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办公室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涉及农业领域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求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在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栏进行公开。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

政策法规股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一是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梳理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并加强清单的动态管理,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二是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财务室

 

有序开展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规范格式通过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产业推进股、土肥站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办公室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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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办公室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明溪微生活等微信公众号明溪TV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政策法规股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一是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各股站起草重要政策文件时,应同时报批政策解读文件,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局专栏发布。二是做好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局专栏“政策规范性”栏目建设,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及解读信息。对农业领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 

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政策法规股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14.抓好“精准扶贫攻坚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政策法规股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重点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办公室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坚持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办公室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积极稳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7.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政策法规股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

18.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

办公室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构建完善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9.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政策法规股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20.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自查

政策法规股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1.提高政府网站农业局专栏管理服务水平

办公室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加强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局专栏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2.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信息站、办公室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局专栏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业局现有信息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同时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3.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策法规股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各股(站)及时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对照条例要求,并结合股室职能工作,及时公布主动公开的信息。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办公室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各股(站)要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十)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25.部署开展《明溪县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

政策法规股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26.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办公室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要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27.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

办公室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局属各股(站)

各股(站)要履行股(站)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股(站)公开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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