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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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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明溪县民政局     

                                                         2018年6月30日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民生领域政务公开,深入践行民政为民宗旨,不断增强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53 号)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确保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助力建设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认真对照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推进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及时根据变动情况动态更新。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公布本单位办理事项的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便于民众及时了解。

2.推进民政监管执法和政务服务公开透明。加强事中监察监管力度,依法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配合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民政预算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规范政策解读报批程序和公布时限,出台规范性文件时,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同步报送审核,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做好年内重要措施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可通过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的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积极运用多形式、可视化方式进行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全面提高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度。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推进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加大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力度,一旦有灾情发生,及时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五)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便民药箱、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六)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在政府网公布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统计数据包含低保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及时公布临时救助制度实施情况,其中临时救助统计数据包含资金支出、救助对象、救助方式等内容。及时公布新出台的救助政策及政策解读。

    三、措施要求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强化责任,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确定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牵头部署和局有关股室和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体制,并明确局股室和单位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民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材料送交、内部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做好“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中”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及时有效公开政务信息。

    3.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集中对民政领域的信息动态进行公开,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进一步完善网上信访、信息公开,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

    4.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定期向分管政务公开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召开研究部署会议及总结会议。同时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培训,推动我局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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