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制度规定 > 自然资源局
明溪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明溪县国土资源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明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5日
明溪县国土资源局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8〕63号),现就做好县国土资源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不断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公开内容
(一)决策信息。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结合实际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公开前要认真评估公开的效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攀比、炒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
(二)管理和服务信息。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等信息。
(三)执行和结果信息。重点公开面向困难群众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彩票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责任人,依法公开,密切配合。
(二)提高意识。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三)监督考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股室和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建立通报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于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明溪县国土资源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清单
附件 明溪县国土资源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清单
公开领域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方式(渠道) |
责任股室 |
监督渠道 |
备注 |
环境保护领域 |
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
做好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 |
信息形成、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公开 县政府 网站 |
用地股 规划股 地环股 |
国土局 办公室2810206 |
|
灾害事故 救援领域
|
应急处置 与救援 |
准确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情况,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
及时发布 |
主动公开 县政府 网站 |
地环股 矿管股 |
国土局 办公室2810206 |
|
次生灾害 预警防范 |
准确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
及时发布 |
主动公开 县政府 网站 |
地环股 矿管股 |
国土局 办公室2810206 |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