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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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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3502;电子邮箱:mxgk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明溪县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深入贯彻《条例》、《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推新时代新明溪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73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729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4条,不予公开信息数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150条,政策、规范类16条,规划计划类55条,行政许可类119条,重大建设项目类30条,为民办实事类2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68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2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139条,其他各类信息99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部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并按时向县档案馆、图书馆送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县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全县9个乡(镇)及27个政府职能部门权责清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权力运行”栏目进行公开。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为抓手,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我县26各领域标准目录,指导各乡镇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标准目录做好各领域相关信息公开。
  3.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围绕疫情防控措施、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等内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解读信息24条,开展“抗击疫情同聚力 落实优惠促发展”等主题在线访谈共9期。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度,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9条,全部属于网络申请。
  办理情况:属于同意公开答复3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6条,9条申请均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印发《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全县政府信息管理职责分工、信息分类、发布流程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具体说明和详细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安全规范。印发《明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分工,加快推动工作落实。
  (四)持续优化平台建设情况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0〕47号)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公开全县26个领域标准目录及各领域相关信息;按照统一规范公开方式,着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栏目融合,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2.落实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配备电脑、打印机、桌椅等硬件设施,同时设立明显标识,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咨询互动等服务,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通。
  3.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省、市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加快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目前我县有政务新媒体账号4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个、新浪微博账号2个,均在国、省管理系统中登记并正常运行。同时,进一步提高技术监测手段,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明确领导责任。调整充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成员,建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组织、宣传、财政等18个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明确县政府办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3. 强化培训工作。2020年6月,我县开展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学习培训活动,学习《条例》有关规定和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4.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开展2020年度明溪县绩效管理公众评议活动,将是否按《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是否及时答复信息申请等列入评议内容。
  5.开展自查整改。每季度开展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检查,将自查检查结果公布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并及时进行问题整改,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6.2020年我县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9

110

998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88

-65

165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36

-310

13985

行政强制

186

-5

33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319

63671370.9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调整工作人员时衔接不清、沟通不足,导致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档案馆和图书馆不够及时,以及业务不精影响信息公开质量。二是与群众互动交流程度不足,在线访谈公众参与度低。
  (二)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增进沟通交流,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督促各单位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责任感,提高业务水平。二是提高政治意识,增强敏感性,适时选取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痛点问题开展在线访谈和解读回应,努力提高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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