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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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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0598-2813502;电子邮箱:mxgk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明溪县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落实《条例》、《办法》和《三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85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829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9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3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209条,政策、规范类51条,规划计划类110条,行政许可类22条,重大建设项目类15条,为民办实事类4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7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4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1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129条,其他各类信息118条。主动公开信息全部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并按时向县档案馆、图书馆送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1.进一步引导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2019年,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总数71条,其中本县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信息23条,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五大发展理念、三大攻坚战,对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包括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有建设用地计划、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5G发展等方面。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结合政府工作重点,组织税务局、农业农村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开展“在线访谈”9期,主动解答回应社会关切的新个税法、乡村振兴战略、绿色循环化生态园区等方面的问题。加强与宣传部、网信办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网络评议制度,建立网评员队伍,逐步实现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快速反应。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在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增强政策解读文件与解读材料关联性,在每条政策解读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链接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内容。“在线访谈”栏目邀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答疑解惑,保证解读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通过网络实现实时互动,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2.进一步聚焦重点,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发布我县工业集中区、药谷小镇气动工具城、体育中心及中医院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通过“意见征集”栏目发布调查征集22期,内容包括加强幼儿园管理、促进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繁荣发展、扩大民间有效投资等,2019年公布调查结果19期,收集有效意见建议5条并转至有关部门处理。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明溪县《“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九条扶持政策(试行)》等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方案20余条。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情况公开,2019年通过网站公布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17条。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发布《明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方案》,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诚信明溪”等栏目,定期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废水及垃圾监测结果、消防安全抽查公告以及双公示率及双公示量报表等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4)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2019年,通过网站“政务动态”“公告公示”等栏目发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信息16条;通过“扶贫脱贫”栏目定期公开贫困人口、扶贫资金、脱贫攻坚项目、补助名单、贫困村退出公告等信息58条;通过“环境保护”栏目定期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废水及垃圾监测结果、重点排污单位等信息134条。

  (5)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发布《明溪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明溪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溪县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府信息,对社会公布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征集方式,通过“财政资金”栏目向社会公开每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减税降费成效。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诚信明溪”专题专栏,每个月定期公布双公示数量及公示率报表;“在线访谈”栏目邀请税务局负责人现场解读,开展《新个税法正式实施六项扣除精准减税》主题访谈。积极践行让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落实可全流程网办服务事项101项。

  (6)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2019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政府信息128条。县人社局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考录信息,以及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82条;县教育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教育”栏目共发布信息229条;县卫健局围绕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医疗卫生”栏目共发布信息31条;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20条;县文旅局推动公共文化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共文化体育”栏目发布信息37条;县市场监管局在“政府信息公目录”和“食品药品安全”栏目发布信息97条;县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社会救助”栏目发布信息72条。

  (7)细化财政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公告公示”栏目,对扶贫开发、老区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林下经济项目等各类专项资金的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资金管理要求等情况进行公开。及时主动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预决算公开”栏目,全面公开县本级预决算、“三公”经费和债务信息,以及各乡(镇)、各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2019年,全县89个预算单位完成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度,各级各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条,其中,当面申请3条、网络申请5条。

  办理情况: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数5条、同意公开答复1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条、涉及个人隐私不同意公开答复1条,8条申请均按时办结。

  (三)完善机制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整体水平

  1.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县实际,按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修改完善县本级、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明溪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将主要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督促任务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重新调整并充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成员,建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宣传、财政等18个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

  3.完善审查机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截至目前,各乡(镇)、部门均已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栏目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工作考核等相关制度。同时要求各乡(镇)、部门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并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四)推进平台建设优化公开质量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1)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明溪县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强安全防护,依托全市统一技术平台每季度开展安全检测评估,全面强化网站运维与安全管理,2019年发现安全防护问题3个,已全部及时整改到位。加强与宣传部、网信办沟通联系,完善网络评议制度,实现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快速反应。

  (2)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省、市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加快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顺利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加强与中国政府网、省政府网的互联互通,在网站首页设置“央网信息”“省网信息”栏目,及时转载重要信息,大力推广“互联网+督查”、闽政通APP、e三明APP等。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1)提高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省、市要求,2019年我县多次对全县政务新媒体开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摸排,经过大力整改、关停,目前共保留政务新媒体账号7个,其中微信公众号5个、新浪微博账号2个,均在省管理系统中登记并正常运行。夏阳乡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等单位作为政务新媒体的运营主体,针对内容保障、信息审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分别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县数字中心对政务新媒体进行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并加强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强化信息互通共享,整体提升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水平。

  (2)加快e三明建设。持续深入宣传推广e三明,截至12月31日,我县e三明实名认证人数达18138人,占总人口数的15.2%。全县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受理诉求件1684件,无逾期查阅和办理情况,其中已办结1663件,群众评价满意率100%。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1)实体办事大厅进一步整合优化。一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制度改革。县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入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涵盖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联合验收四个阶段;同时协调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服务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在政务大厅设置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窗口,安排中心业务股工作人员统一收件出件,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机制。2019年已有40个工程建设项目在工改系统上运行。二是落实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改革工作。在自然资源局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缴组成的综合受理窗口2个。实行窗口统一收件,交易网签与税收征缴后台并联审批办理机制。实行“取一次号,排一次队,交一次材料,受理一次完成”,做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切实让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更加快速、便捷,便民、利民。2019年受理不动产转移登记770宗,已办结770宗。

  (2)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信息。按照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要素全面、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附件实用,有变化应及时做好动态更新维护的要求,对全县各部门网上办事大厅指南信息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事项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空白表格、示例表格、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等审批服务信息,2019年年底,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发现并纠正各部门错误事项信息22条,有效避免了因文字、格式、词汇、表达等指南信息不规范,造成群众重复往返、办事效率低下等现象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网上审批事项目录。将县直各部门上网事项与国家基本目录、省级基本目录相关联,进一步推进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化、动态化,实现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与基本目录一致。2019年全县各部门已绑定基本目录752条,绑定比例达90%以上。三是落实“不再重复受理”清单制度。对列入三明市第一批“不再重复受理”的证照,全部实现免提交纸质证照,一律从共享系统、电子证照系统获取或由窗口服务单位提供免费复印,2019年我县录入电子证照数16112条,累计总数100752件。四是推进电子印章应用。根据各部门单位证照目录,梳理出证照电子化需要使用电子印章清单,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电子印章,同时组织各部门对已录入的电子证照数据,在核对数据无误后再加盖电子签章,保障电子证照库中的电子证照能够有效及时的应用。五是推进e三明平台手机端直办。主动融入e三明建设,率先推进县e三明平台网办事项摸底工作。9月27日下发《关于梳理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对照《三明市拟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及“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梳理出拟在e三明服务平台实行的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目前已梳理出7个部门101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全流程网办事项占比。

  (五)全面强化监督保障

  1.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9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开展2019年度明溪县绩效管理公众评议活动,将是否按《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是否及时答复信息申请等列入评议内容,目前已完成问卷调查和网络测评部分。

  2.开展自查自纠。自2019年下半年起,县政府办每季度开展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上旬公布政府网站自查结果,每季度第二个月上旬公布政务新媒体自查结果,公布位置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其中,政府网站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自查情况通报已分别于9月9日、12月2日公布,政务新媒体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自查情况通报已分别于8月9日、11月8日公布

  3.加强技术保障。购买网站运维服务,利用监测系统对网站全站栏目更新、链接效果及错别字等问题进行全天候监测,全面强化网站运维与安全管理。

  4.全民监督找错。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2019年我县收到平台留言信息1条,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和答复。

  5.2019年我县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9

0

24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88

0

5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36

0

400

行政强制

186

0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0

53931245.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5

0

0

0

0

0

5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充分。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把握不够准确,尤其是机构改革后个别单位对一部分政府信息是否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界定不够明确。

  2.开展解读形式不够全面。在政策解读方面,仅对部分政策开展文字材料解读,缺乏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的解读产品,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1. 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充分理解《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要求,并对照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学习,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类别标识,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人员工作岗位变动时要加强沟通、做好衔接,避免出现工作断层现象。

  2.进一步增强政府解读回应能力,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时,相关部门要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有能力的单位要在解读方式上多下功夫,确保群众看得清、看得懂,使政策阳光透明。鼓励各单位围绕就业、住房、医疗、养老、救灾等方面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和调查征集活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把握社会舆论走向,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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