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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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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溪县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并附情况统计报表(统计数据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8846;电子邮箱:mxgkb@126.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运作,按照“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范围、丰富公开形式载体、健全公开运行机制、提高公开质量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重点推进八大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公共资金公开。年初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收支表。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以及“三农”等方面的专项财政信息。继续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公共资金年度收支情况,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包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以及保障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充分运用群众方便知晓公开栏、宣传单、广电媒体等方式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保障房申请、审核、公示、进度等工作同步在网上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研究制定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公开责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各类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常识、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等信息,并公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二是卫生部门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公开,特别是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实时动态查询。公开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抽检情况,还及时发布了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示制度、二次供水卫生监管情况、废弃油脂监管情况等信息。三是质监部门公开了开展食品添加剂、白酒、明胶、食用油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和监管成效。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梳理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环保核查规章制度(核查程序、办事流程、时间要求、申报方式、联系方式等)和核查工作(受理时间、进展情况、核查结论等)信息;并要求申请核查公司主动公开环保核查相关信息,包括公司及其核查范围内企业名称、行业、所在地、生产及环保基本情况等。全面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等信息。主动公开固体废物进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等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标准、条件、时限、结果等信息。二是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时准确发布环境监测信息。积极公开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定期公开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和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公开违法排污企业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三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修订完善并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定了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公开责任,加大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栏等及时公布各级单位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采购办事流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的报送、调度和协调、处置制度。每月统计生产安全事故,并分析公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公众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只要不涉密的都予以公开。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内容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听取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后才上报审批。及时、主动地发布征地拆迁信息,内容包括房屋征收告知书、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告知书、房屋征收补偿机构选定情况告知书等信息。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公开了成品油价格、供水价格、污水处理价格、电力销售价格等重要商品价格信息。公开了重要经营服务性价格与收费信息,包括出租车运价、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医疗机构综合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主动公开核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

  (二)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制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全部通过有效途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强农惠农、便民生活、和谐平安及防灾减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策执行情况。

  (三)持续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及本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的相关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情况。认真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老住宅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分配、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改革等政策的公开。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相关监督检查情况。推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卫生、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领域中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环境质量的处罚信息。

  (四)积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畅通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政府新闻发布平台作用,建立健全运作机制。探索运用“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优先在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部门针对热点问题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开通“政务微博”。全面推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探索结合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社区、农村等基层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五)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县直各部门全都确定 1 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细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务员考录和培训,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制作信息2900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294条,占信息总量的79.1%;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60条,占信息总量的5.5%;不予公开信息数446条,占信息总量的15.4%。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0340条。

  (二)公开信息分类。①县级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分为18类: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②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分为11类: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③政府部门根据业务实际进行具体分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2012年度各级各部门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61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公开信息147条。县档案馆、图书馆接收送交纸质政府信息65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公开情况。2012年度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当面提交申请3条。申请公开主要涉及住房、国土资源等方面信息。截至目前,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1条。

  (二)办理公开情况。2012年度各级各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3条,同意公开3条。

  (三)“不予公开”情况。2012年度各级各部门没有受理不予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各级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全县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虽然我县努力做好各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依申请公开不够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

  (二)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动态管理,逐步形成各级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同时,强化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查阅服务功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社区等基层领域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三)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单位指导和经验总结,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适时开展工作交流,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议、调研考察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研究和协调,着重加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和分析,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四)不断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结果公开管理。

  附件:明溪县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14日

附件:

  明溪县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294

1034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261

879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

3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31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3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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