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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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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并附情况统计报表(统计数据时限为201111日至2011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8846;电子邮箱:mxgkb@126.com)。

一、概述

2011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运作,按照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范围、丰富公开形式载体、健全公开运行机制、提高公开质量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性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年初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栏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继续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公共资金年度收支情况。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涉及县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公开县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公开县政府采购有关投诉处理、考核结果等监管信息,公开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

(二)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县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公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公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等,提高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

(三)加大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公开我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计划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加大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信息化等专项规划的公开力度。根据《统计法》,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的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及时发布我县政府投资的重点投向等情况。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

(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我县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70项、非行政许可80项,取消8项,调整为一般管理事项、审核类事项84的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办理。充分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加大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五)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制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全部通过有效途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强农惠农、便民生活、和谐平安及防灾减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策执行情况。

(六)有序推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条例》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的要求,积极推动我县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学校、医院、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各行业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或细则,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七)持续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及本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的相关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情况。认真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老住宅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分配、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改革等政策的公开。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相关监督检查情况。推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卫生、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领域中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环境质量的处罚信息。

(八)积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畅通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政府新闻发布平台作用,建立健全运作机制。探索运用“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优先在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务部门针对热点问题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开通“政务微博”。全面推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探索结合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社区、农村等基层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九)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县直各部门大多确定 1 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细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务员考录和培训,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1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制作信息245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187条,占信息总量的89%;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31条,占信息总量的5.3%;不予公开信息数139条,占信息总量的5.7%。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8046条。

()公开信息分类。①县级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分为18类: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分为11类: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政府部门根据业务实际进行具体分类。

()公开主要形式。2011年度各级各部门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42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公开信息254条,通过公开栏、宣传单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589条。县档案馆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单位50个,接受送交政府信息497条,纸质信息497条,电子传送信息49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受理公开情况。2011年度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通过信函提交申请0条。申请公开主要涉及公共服务等方面信息。截至目前,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8条。

()办理公开情况。2011年度各级各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0条,同意公开0条。

()“不予公开”情况。2011年度各级各部门没有受理不予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各级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全县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虽然我县努力做好各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依申请公开不够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

(二)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动态管理,逐步形成各级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同时,强化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查阅服务功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社区等基层领域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三)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单位指导和经验总结,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适时开展工作交流,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议、调研考察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研究和协调,着重加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和分析,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四)不断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结果公开管理。

 

附件:明溪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

明溪县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2187

8046

其中:1.网站公开

1642

6537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2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4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4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2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

2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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