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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沙溪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沙溪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按照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依法需要保密不公开”的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为民办实事、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规划计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让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文件的出台阳光透明,促进依法公开、依法履职,依法监督常态化。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我乡已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020年度沙溪乡人民政府部门预决算说明。全乡政府信息公开30条,包括主动公开30条,依申请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规划设计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民政、扶贫、救灾、教育、文体、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类信息11条;环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类信息12条;其他类信息1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包括公开栏上墙公开、会议通报公开、印发文件资料公开、县图书馆、县档案局公开查询等传统形式及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微信公众号公开等新媒体形式,让群众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随处可以阅览感兴趣的政务资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数量:2020年,我乡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历年累计0份。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对于今年申请公开的要求,我乡已全部答复,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答复数”0件,“部分公开答复数”0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为0件。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未有“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加强主动公开,回应群众关切。沙溪乡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外,都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在成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2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人员。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张媛任组长,副书记李东维、刘晓庆,纪委书记黄正镇,副乡长童桂梅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乡长童桂梅兼任办公室主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办公室具体负责。
3.严格信息公开,实现流程透明。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操作规程,建立了相对健全的信息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
(四)优化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服务。建立专人专管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根据规定做好明溪县门户网站沙溪乡政务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强化专栏信息内容的保证,按要求在相关时间节点及时公开我乡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2.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 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监督保障
1.强化监督管理。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由乡纪委书记黄正镇担任组长,各村居主任、乡纪检干部为成员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乡机关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推动我乡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保障。
2.强化监督意识。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工作,保障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做好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日常管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2020年我乡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政办〔2020〕13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编制完成《明溪县沙溪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进行发布。同时,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方便村民查询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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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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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3068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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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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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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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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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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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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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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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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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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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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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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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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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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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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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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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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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学习不够深入,业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情况
根据存在的问题,我乡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定期进入各村宣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对我乡政务公开的知晓度、关注度和参与度,鼓励群众对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二是梳理完善信息,提高公开的完整性。认真梳理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上级政府办信息科跟班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沙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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