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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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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明溪县财政局202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号,电话:0598-2812227,电子邮箱:281222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明溪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从持续推进法治政府、阳光财政的角度,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对外公开信息共计7条。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主动对外公开我县财政运转相关信息,提高财政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聚焦居民急难愁盼,推动财政工作实效化。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专人答疑流程,加快问题解决速度,优化问题解决办法。

  (四)平台建设情况

  多渠道联动多平台,畅通财政工作全过程。加大公开力度,用好政府网站、12345等平台,对财税改革、政府采购、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债务情况实现信息公开。借助平台建设工作,形成信息公开全面化、解决群众问题高效化的信息公开工作模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实行主要领导主抓,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加强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个别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财政公开平台知晓率低的问题,对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得不够。

  (二)改进的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保密审查和信息公开审批,以制度保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抓实重点工作,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委、政府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年度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推进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债务情况、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脱贫攻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借助财政预算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政府采购改革等各项财政改革热点提高公众参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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