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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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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可在明溪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明溪县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1201号;电话:0598-28190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依法公开规划计划文件7,公开其他应主动公开文件1份,发布政务动态17条,互动交流240条,纸质版、电子版已全部同步移交县档案局和图书馆存档,供群众查阅。局主要领导做客“聚焦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新浪微访谈活动1场,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相关访题讨论次数81次,当日话题阅读量达到1.4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接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将政府信息管理要求落实到公安工作中,从文件起草开始规范公文公开工作,确保公文应公开尽公开。在局机关三楼重新升级了“新侨乡智慧警务工作展示厅”,将全局工作亮点和成效上墙展示。同时积极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宣传阵地,深入挖掘民警日常工作亮点和感人事迹,采写报道警察故事10篇次、反诈预警37期,省级以上媒体报道42篇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更新维护政府网站各栏目内容。根据人事调整,及时在政府信息网进行公开,根据县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精准推送便民惠企政策,积极回应群众期待,拉近警民关系。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加强考核监督和情况通报,压紧压实部门人员责任,确保信息报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847

    行政强制

    70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84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

    (元)

    实际收取金额 

    (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间的业务沟通交流还需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日常抓的工作格局。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注重交流沟通,加强系统培训。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明溪县公安局

                                20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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